红网时刻9月15日讯(株洲分站记者龙琦 通讯员盘利斌)文老太太年逾90,系文某的母亲,曾长期与文某居住生活。2011年5月,他们居住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文老太太被计入文某户安置人口。因房屋被征收,文某家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60多万元,另有处理遗留问题补偿款45万元,以及按人口安置房面积480平米,以上补偿款均由文某领取。后文老太太搬至其大儿子家居住,并多次要求文某返还其应得的补偿款,文某拒绝返还,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母子关系亦因此陷入冰点。文老太太不得已,一纸诉状将文某告上了法庭。

  株洲荷塘区法院审理认为,处理遗留问题给予的补偿,应属于对拆迁户全体人员的补偿,文老太太应享有其份额。经计算,文老太太享有的份额为54000元,儿子文某应予以返还。“安置房面积中有属于文老太太的指标60平方米,因安置房由儿子文某取得,且文老太太未居住使用,故应由文某参照当地安置房的市场价折价补偿给其母亲,扣除文某已支付的安置房款,还应支付文老太太安置房折价款134800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双方系母子关系,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来化解纠纷,修复这对母子的关系。但是,面对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儿子却无动于衷,态度坚决,拒绝调解。法院无奈,最后只得判决儿子返还母亲补偿款,共计188800元。

  判决书下发后,大家都担心这对母子间的裂痕何时能够修复。但文某拿到判决书后竟主动找到法官,表示服从判决,并且已经想通,希望能够接母亲回家。于是,法官将文老太太接到法庭,文某向母亲道歉认错,并主动将母亲接回了家,母子两人终于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