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违规收取培训费和生活费,祁东这5名老师被通报

  近日,祁东县纪委通报了5起教师乱补课和有偿家教家养典型案例。

  祁东二中教师黄中意

  暑假违规补课收费案

  2016年暑假期间,祁东二中教师黄中意违规组织本班25个学生参加培训班补课,按850元/人的标准,共收取21250元培训费。2017年4月25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黄中意警告处分。

  玉合街道中心小学(七小)教师刘玉娇

  有偿家教家养和违规补课收费案

  2017年上学期,刘玉娇利用中午学生休息时间对9名学生进行补课,按600元/人的标准共收取补课费5400元。另带养了5名学生,按2000元/人的标准收取生活费共计100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刘玉娇记过处分。

  洪桥街道四小教师李百花

  有偿家教家养和补课收费案

  2017年上学期,李百花在洪桥街道四小附近租房带养学生四人,共违规收取生活费52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李百花记过处分。

  玉合街道洪丰中学教师邹旭月

  有偿家教家养案

  2017年上学期,邹旭月在洪丰中学家属宿舍D栋401室带养学生11人,违规收取生活费共计429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邹旭月记过处分。

  洪桥街道洪桥一中教师林美玉

  有偿家教家养案

  2017年上学期,林美玉在家中带养了5名学生,共违规收取生活费15000元。2017年8月13日,祁东县教育局给予林美玉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