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浏阳网[微博]李小雷

  原标题:浏阳女子拒收快递产品竟然接到“恐吓短信”

  部门:电视购物同样享受七天无条件退货

  浏阳网8月15日讯 洞阳镇黎女士通过电视广告购买了一些减肥产品,广告宣称一天能减肥一斤,但在使用该公司提供的多款产品后,不但体重没有减轻,反而皮肤出现溃烂。

  为此,黎女士在第四次下单后后悔了,拒绝接收对方以货到付款方式快递过来的产品。而在此之后,黎女士的手机便不断接到对方打来的纠缠电话,并发短信威胁称将报警拘留黎女士7日。

  新闻事件

  购买减肥产品,未出现宣传效果

  黎女士是洞阳镇人,今年5月底在看电视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则宣传减肥产品的广告。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黎女士给对方打去了电话,在得到对方减肥效果的承诺后,黎女士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电话里下了单。

  黎女士说,几天后,两盒瘦身排毒保健贴寄到了她家里,一共支付了近600元。

  可按照对方的使用要求贴用了产品后,黎女士并没有感受到广告宣传的一天瘦一斤的效果,反而肚脐周围的皮肤出现了严重溃烂。

  黎女士说,她当即将自己的情况向对方予以了反馈,但对方表示皮肤溃烂是正常的药理反应,只需要停用就会自行恢复,并建议她换一种产品再试试。

  为了能减肥,黎女士选择相信了对方,并再次电话订购了减肥茶。“对方说他们的减肥产品种类很多,针对不同体质用不同的产品。”黎女士说,在饮用对方的减肥茶后,她同样觉得没有任何减肥效果,体重依然没有减少的迹象。

  和前面一样,黎女士又被建议使用减肥足贴。在几个月的时间里,黎女士花了2900多元购买了对方四款不同减肥产品,“但没有任何减肥效果。”

  记者调查

  拒收产品后,商家发来威胁短信

  前不久,在用完减肥产品依旧无效后,黎女士再次被对方建议使用另一种减肥产品。因对方态度十分客气,黎女士没有好意思拒绝,口头下了订单。

  但这次在减肥产品快递到家前,黎女士经过家人劝说表示不想再购买,要求快递员将产品原路退回。然而拒收减肥产品后,黎女士的手机很快响了起来。

  与之前客气的态度相比,这次对方的态度变得十分差,黎女士不想再搭理对方便挂了电话。但让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又接到了对方发来的信息,内容更是让黎女士忧心不已。

  “说我违反了新广告法,是恶意订购,他们要把我的个人信息上传到网络,还要报案让警方拘留我7天。”黎女士说,对方还说她信誉度将受损,以后将不能享受医保和社保报销。

  昨日,记者与远在福建的销售方取得联系,对方依然在电话里称黎女士存在恶意订购行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不过,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对方立即改口说,已经按黎女士的要求进行退货,以后也不会再纠缠黎女士。

  看新闻学法律

  电视购物同样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为此,黎女士的遭遇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细江看来,完全是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一规定的,不存在恶意订购,也无需承担任何后果或责任。

  至于对方发来的短息,陈细江认为存在恐吓之嫌,“这种短信看起来更像是一种诈骗方式,消费者无需理会,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权力”。 (浏阳网记者 李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