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话公安部b级通缉犯姚常凤:感觉伤害人无所谓)
新京报快讯7月8日早上,公安部B级在逃疑犯姚常凤在湖南怀化沅陵县七甲坪镇被当地群众和沅陵警方合力抓获。姚常凤今年26岁,此前警方初步查明,2011年、2013年,姚至少涉嫌分别在浙江新昌县、湖南龙山县作案,杀害两名幼童和一名少女。
姚常凤落网后,据沅陵警方初步侦查,深挖出52起隐积案,其中强奸案10起,盗窃案42起。
7月9日,姚常凤因涉嫌强奸罪被沅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沅陵县看守所。7月1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在沅陵县看守所采访到姚常凤。
平头、白色短袖,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姚常凤始终端坐,表现冷静。他时而眼神正视询问人,回忆起曾经的作案情形,偶尔做思考状,时不时眨一下眼睛,冷静地点头或摇头。
在被问及是否对作案对象有悔意时,姚常凤说“不知道”,问及“你觉得伤害了他们无所谓?”时,姚常凤点了点头。
据沅陵公安局一名办案民警介绍,姚常凤落案后至今,都表现得很冷静。
“第一次浙江作案是想强奸小女孩”
新京报:这次在沅陵县七甲坪作案时是大白天时间,还是赶集的时候,你没想到会有人看到吗?
姚常凤:那也是看到没人,看到她一个人才下手。
新京报:以前作案时没有遇到出来制止你的群众?
姚常凤:没有,一般是人少(时作案)。
新京报:你在七甲坪的时候,有没有想到那么多人来抓你?
姚常凤:以前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心里很慌张。
新京报:第一次作案是什么时间?
姚常凤:在浙江那一次。
新京报:那时候你多大年龄?
姚常凤:差不多20岁。
新京报:在浙江新昌那一次为什么作案?
姚常凤:想强奸那个小女孩。
新京报:多大的孩子?
姚常凤:10岁左右。
新京报:那后来为什么把一个小男孩和那个小女孩一起伤害了呢?
姚常凤:因为小男孩在喊,怕他们告密。
新京报:怎么伤害的?
姚常凤:男孩用菜刀,他家里的菜刀,女孩用凳子,这么高(两手比划)。
“藏匿深山,没吃的就喝水、吃野果”
新京报:在浙江新昌作案后去了哪里呢?
姚常凤:作完案,坐公交车去了新昌县城,后来到一个镇上,有山就跑到了山里了。在山里。头几天没有吃的,没吃的就喝水、吃野果。
新京报:那后来怎么又从浙江跑道湖南龙山了呢?
姚凤常:就想到离老家近一点。
新京报:你怎么找到路的?
姚常凤:开始是找了一个地图,跟着地图走。有时候坐车,有时候走路。走半天休息半天。晚上住桥下面,没有人住的地方。
新京报:在龙山呆了多久?
姚常凤:一年。在城郊的位置。
“看女孩落单才下手”
新京报:在湖南龙山,你又伤害了一个女孩?
姚常凤: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当时想对她强奸。
新京报:你怎么把她伤害的?
姚常凤:我当时身边有刀,用一个水果刀害了。把尸体藏在一个坟里,在一个沟渠旁边,然后我就跑了。
新京报:你为什么三次都选择未成年的小女孩作案?
姚常凤:不知道,就是看她们落单才下手,不落单是没有机会的。
新京报:你没有刻意选择这样的作案对象?
姚常凤:没有,只是看他们落单就有这么想法,没落单就没有这个想法了。
感觉害了人无所谓
新京报:你对你伤害过的人会有悔意吗?
姚常凤:这个不知道。
新京报:感觉伤害了他们也无所谓?
姚常凤:(点头)
新京报:你看到过自己的通缉令吗?
姚常凤:在浙江作案后没有看到,第二次在龙山那次后看到了。
新京报:从2011年在浙江新昌作案以后,你逃了多少地方?
姚常凤:大概就是从浙江到家乡,沿着这条线走。
新京报:你逃亡中主要依靠什么交通工具,吃住怎么解决?
姚常凤:主要是骑自行车,从浙江逃出来的时候身上有钱,有时候捡瓶子卖钱,我没有住过旅馆,晚上住山洞、桥下面和没有人的房子。我野外生存能力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