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0日报道 随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放开,住宅小区的停车费已由政府指导价变为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不再限最高价。一些小区开发商不断提高停车收费价格,引发与业主的矛盾冲突。近日,长沙市湘水一城小区开发商突然将小区地下车位停车费猛涨了近3倍,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停车费突然提价近3倍
位于长沙市韶山南路的湘水一城小区的业主向湖南日报投诉说,日前,小区开发商没有与业主商量,突然单方面宣布:从11月1日起,小区地下车位停车费从原来的每月240元,一下提高到了630元。
近日,记者来到湘水一城小区,几位业主气愤地表示,开发商湖南林苑置业公司2014年1月1日才涨了一次停车费,从原来的每月200元涨到了240元。没想到不到两年时间,他们又再一次涨价。且这一次涨了近3倍,高达每月630元,业主纷纷表示承受不了。他们说,开发商之所以猛提价,是为了逼业主以12万的高价买下地下车位。
业主们说,此次提价,开发商根本没有与业主委员会商量。业主们说:如果任由他们这样提价,是不是涨到每月一千甚至两千,业主也只能被迫接受?
此次涨价引起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反击。10月14日,业委会贴出通知,号召业主不接受林苑置业与林苑物业的擅自提价,并请求政府介入调查。
开发商和业主各执一词
记者在小区看到了开发商林苑置业10月8日发布的一个涨价通知:因为抵扣工程款,公司已将地下停车位转让给施工单位,现在施工单位通知,车位租赁费的价格为630元/月(包含停车服务费30元),600元/月的停车场地使用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付。
林苑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共有地下停车位495个,住户近千户。此次提价并不是物业公司提价,物业公司收的停车服务费还是以前一样的30元,而开发商的停车场地使用费从原来的210元提到了600元。此次提价引起了业主很大的不满,10月20日晚,雨花亭街道雨新路社区组织当地派出所、开发商、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在会上,开发商认为,根据《物权法》,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由于地下车库的工程投入较大,所收车位租金无法维持财务成本。政府已放开小区停车费的价格,所以地下车位停车费必须涨价。经过3小时的协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开发商认为,按去年4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共有的场地,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小区人防地下室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由所有权人处置,无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而业主则认为,按《办法》的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场地占用并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停车服务收费即包括了场地占用费也包括了物业管理费用,都需要跟业主协商。
停车费已放开 物价部门不再管
去年4月1日之前,长沙对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室内已租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300元/月·辆(含物管费30元)。
记者来到长沙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去年4月1日起,长沙开始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来定,物价部门没再规定上限。但该《办法》中明确指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但目前该《办法》并没有实施细则。
记者拨打了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的电话,工作人员介绍,停车费价格已放开,涨价的问题物价部门还真是没有办法。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还需有关部门关注
长沙市机动车已增加至200万辆,停车位供不应求。据记者了解,像长沙湘水一城这样的矛盾,各地越来越多,只是没有这样激烈而已。许多没涨价或涨价不多的小区业主,也担心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有产权的地下车库难道就由开发商随意涨价,业主对此无从选择,觉得很不公平。即使是文件明确规定的应由双方协商价格的共有场地的停车费问题,业主也担心,如果协商不成怎么办?
停车费放开价格后,如何维护业主的权利,避免“一放就乱”,还需要有关部门关注。记者 田燕 史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