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任免名单

  (2015年6月25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刘凤华的株洲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郝建东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唐仲林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刘方为株洲市审计局局长;

  陈玉明为株洲市统计局局长;

  章文才为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必农的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周南洋的株洲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张珊瑚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霜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广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庆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丹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利云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扬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窦建平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光清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国荣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美兰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桂芬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魏小晓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