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9月28日讯(通讯员 祝泽强)益阳男子用透明胶捆绑女友后抢劫女友金项链、手链、金戒指;强奸表弟女友。9月28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对黄某某批准逮捕。  

  黄某某,男,24岁,益阳市资阳区人。抢劫事发于2013年8月13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因发现女友马某的手机上有与其他男人的暧昧 短信,遂产生报复心理。在益阳某宾馆208房间,趁女友马某熟睡之机,采取捆住其手脚、封住其嘴巴的暴力方式,将马某的一条金项链、一条手链以及2个金戒 指抢走,经鉴定该被抢的物品价值10360元。  

  强奸事发于2014年8月13日凌晨,黄某某同表弟曾某及曾某的女友贺某一同睡在益阳某宾馆825房间。凌晨2时许,黄某某发现睡在另一床上的 表弟曾某和贺某正在发生性关系,从而激发黄某某的性欲。凌晨3时左右,曾某因接到朋友电话有事暂时离开了宾馆。黄某某见房间只剩下他和贺某二人,便跳至贺 某床上,不顾贺某反抗,一边用手掐住贺某的脖子威胁贺某不许叫喊,一边强行将贺某内裤脱下,强行与贺某发生关系后逃离了现场。 

  检察官温馨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因一念之差而伤害他人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