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岁被奸生子”幼女将成被告
“湖南祁阳被强奸生子的12岁幼女思思将于8月5日走上被告席。她曾指认3名老师“强奸”,她父亲昨日表示,其中两名老师唐某和汤某已起诉他们名誉侵权,要求当面公开道歉,否则索要经济赔偿。”
据之前报道,祁阳县一个刚满12岁的幼女李思思(化名),用生下一名婴儿的方式来指证强奸自己的罪犯并希望将其绳之以法。据思思的父亲李春生讲述:三名小学老师曾对她实施强奸,但相关老师和学校矢口否认。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3名老师无作案嫌疑,证据不足,不予立案,通过DNA检测,发现一位74岁老人唐冬云的DNA与婴儿相符。2013年4月18日,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唐冬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但思思父母对于这一结果并不认同,他们认为DNA的检测结果是错误的。
李家不认可DNA检测结果 希望再查
李春生不认可唐冬云是伤害思思的人,理由是:唐冬云今年74岁,李春生认为唐某年事已高并非致思思怀孕的罪犯;唐冬云与李家沾亲,是他的表兄,所以DNA的检测结果会“存在血缘关系”。在电话中,他告诉记者,他希望可以重新进行DNA检测鉴定。更让他焦虑的是,近日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曾经被思思指认“强奸”的唐某和汤某以名誉侵权提起诉讼。
老师称问心无愧 愿配合再次鉴定
记者电话采访到提起诉讼的唐老师并得到确认,唐老师与汤老师将以侵犯名誉权向幼女李思思家提起诉讼,这一案件将于2013年8月5日在祁阳县法院开庭。对于李春生一家对DNA检测结果的质疑,唐老师表态:他一直都非常配合警方的调查,之前提供过血样供警方调查。如果李春生不同意检测结果,他愿意再次提供相关检测样本。这段日子他一直被此事困扰,社会舆论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理解公众对思思的同情心,但他无法接受他人对自己人品的质疑。为此他提起名誉侵权的诉讼,在赔偿方面唐老师希望得到当面公开道歉,而金钱方面的赔偿由道歉态度决定,没有明确定量。唐老师说:“身为老师,一直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曾对自己的学生做过这样的事。”
目前,生子后的思思身体状况还好,产下的女婴名叫小宝,现在靠吃奶粉生活。李春生表示小宝长大后会叫思思妈妈,一家人对小宝很好。但由于自己对法律并不了解,在这个案件中非常被动,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女儿的利益,怎样才可以保护女儿不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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