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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遭人设计报复还是见财色起意作案?

A-A+2013年6月23日14:23红网评论

  是遭人设计报复还是见财色起意作案?

  当晚10时,接到报案后,安乡县副长、公安局局长黄淳率县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龚进三、教导员杨复久、民警刘荣辉、刘青海、傅杰、朱国强等火速驱车赶到案发现场,与先前赶到的官当镇派出所所长罗寄初等民警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工作中。同时,办案人员还成立了“6.12”专案组,由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何勇统一指挥调度。

  经民警走访调查得知,受害女子名叫王青颜(化名),今年32岁,未婚,无固定工作,靠与其相识并同居了近十年的52岁的男友,也就是案发后仅5分钟不到就驾车出现并打电话报案的毛采华(化名)养活。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在提取相关物证时,发现受害人王青颜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手臂上有擦破伤,衣服上浸有绿色的草汁。与此同时,办案民警还提取了犯罪嫌疑人遗留在受害人身体内的DNG生物检材。据受害人反映,犯罪嫌疑人身高1.65米左右,偏瘦,年龄在26岁上下,安乡本地口音。在询问王青颜男友情况时,王支支吾吾,似有什么难言之隐,后在民警的多方工作下,王才向民警道出了实情。原来,十年之前的一个偶然机会,21岁的她认识了大自己十多岁已有家室的毛采华。毛采华在九十年代初原是安乡县一国有纺织企业的业务员,是县里有名的百万富翁。九十年代中期,他辞退了工作,自己下海做起了棉花生意,凭借二十多年的业务员工作经验和人脉关系,很快便由百万富翁成为了千万富翁,不久便与结发妻子离了婚。离婚没几天,毛便在县城某高档小区为小自己11岁的未婚姑娘王青颜买了一套三室二厅的住房,俩人共渡爱河。可这一同居,就是十多年,毛采华没有半点想和王结婚共渡百年之好的意思,俩人为此经常发生矛盾和打闹。

  在对毛采华的询问中,其对他和王的关系毫不避讳。毛向民警介绍“小青跟了我10多年,我们之间有感情,有阻力,我也有自己的难处。”同时,毛还称当天俩人就是闹了矛盾,王一气之下以照顾生病的母亲为借口,回到了官当镇,当晚又是毛以来拿钥匙为由将王某从家中叫出。

  毛的一番话让办案民警陷入了沉思,一个女子夜间出门给男友送钥匙,出门离家途中又恰好被人劫财劫色,且案发现场不仅仅是车来车往的乡村公路,这近100米之间还住有不少农户。在案发后仅仅几分钟内,男友就很快出现,从毛采华和王青颜复杂的情感经历和案发前后的种种迹象来看,这一切好似是暗中设下的陷阱,让王青颜去钻。犯罪嫌疑人是谁,和毛采华又有什么关系,毛采华是否是幕后操纵者,这一切是否有人精心安排策划,还是犯罪嫌疑人见财起意作案的巧合呢?专案组民警从作案时间、作案工具、作案动机各方面认真分析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选择在有车辆出入,且有农户居住的公路旁,随机作案可能性大,且作案人应该是有犯罪前科和经济拮据的人所为,此案的发生,也应该纯属偶然。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切都印证了警方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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