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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A-A+2013年5月22日08:01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庭审焦点是期货还是现货

  针对检方起诉书中体现出的指控,检方和律师开始质证。

  检方指控称,维财金相当于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原因是“电子集中交易、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和强行平仓”这些手段,体现了期货交易的特征,而这没有经过国家允许。

  楚维的律师说,这个不算是期货交易。因为公司曾联系了工商部门,那到了贵金属交易的许可证书,因此属于现货交易。不过在检方的反问下,没有代理商承认“看到了现货交易”。

  受损方律师称,他们希望检方能以涉嫌诈骗对他们进行起诉,这样或许能让他们看到要回损失的资金的希望。受损者称,希望获得民事赔偿。

  律师

  他钻了概念的空子

  北 京市英政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振勇说,楚维其实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他当初去工商部门申请工商执照时,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了“贵金属”交易。“这其实是打了个擦边 球。老百姓上网看到楚维公司的执照,看到可以交易贵金属,也就认为可以交易黄金了。而他们不知道的是,黄金其实是不能这样交易的。黄金交易平台需经过国家 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而他的没有经过许可。”

  解疑

  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说,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非法经营罪。

  “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罪与诈骗罪最大区别在于诈骗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为目的,而非法经营强调的是行为方式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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