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1亿条个人信息获利2万
其实,马强购买的那100万条个人信息,只是网上贩卖个人信息的冰山一角。
2007年以来,曾治中和同伙开始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我们低价购买各省手机用户的个人资料,甚至是车主或者企业家的个人信息。”据曾治中交待,他们购买后会将这些包含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甚至家庭详细住址的信息反复倒卖。买家一般为广告公司、房产公司、装修公司,甚至夜总会。
随着业务的发展,去年2月,在长沙韶山南路他城小区内,曾治中和易志江还成立了一家没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长沙精准传媒有限公司”,并招聘了几名员工,承接短信群发业务和在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
结果显示,2007年以来,曾治中和易志江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超过一亿条,曾治中获利约2万元,易志江获利约8000元。
是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泄密
这些信息的真实程度如何?法庭上,湖南移动出具的数据核查结果显示,与移动公司系统库中的匹配率很高。
海量的真实个人信息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曾治中说,“都是从网上买的,我又不是内部员工,弄不到这些资料,我只是一个倒卖信息的贩卖者。”曾治中还坦言,自己每天也会收到垃圾短信。
“大量倒卖信息的源头都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蒋有为曾表示,这些“内鬼”中有公务员、企业职工,有正式员工,也有临聘人员,涉及金融、电信、医院等各行业。
最后,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曾治中等被判处有期徒刑。马强作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者,也被判缓刑。
提醒 非法提供公民信息面临判刑
非法提供公民信息也是一种罪。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李鹏飞表示,“非法提供公民信息资料将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调查所、侦探社打着这些旗号构成非法经营的,其非法所得5万元以上,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