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过书
尊敬的法官大人:
您好!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2012年9月16日,呼啸着警笛的警车把我带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随着“铛锒”一声,我被关进这个让我感到耻辱的地方
……
对这次犯罪,我深感后悔。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里,望着黑漆漆的铁门铁窗,望着坚固的牢笼,望着高墙和墙外密密麻麻的铁网,我绝望了,感觉天要塌下来一样……每晚失眠,每天都后悔。后悔当时的自己失去了自我约束,起了贪婪之心……
我常常深刻地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想到了年轻的自己在刚走出校园即将步入社会工作的时间,缺少很多社会经验,法律意识很薄弱,做很多事情没能深思熟虑,从而没能理性抒发爱国情绪,做出不假思索的行为让自己失去自由,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同时也给家人和自己带来沉重的灾难和负担……
人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恳请法官大人能对我的案子从轻判处,给我一个早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次犯罪会作为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我会牢记此次灾难,努力把青春向上的美好生活过好……做一个爱国爱家爱生活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