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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去单位办事医院看病停车或可凭证免费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12月8日09:20【评论0条】字号:T|T


12月6日,长沙市王府井百货地下停车场,车位已满,停车困难。 实习生 何家乐 记者 伍霞 摄

  停车收费能否统一标准?咪表停车阶梯收费能否缓解停车压力?医院该不该为市民提供免费车位?……

  12月7日上午,《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在省交警总队召开,来自社会各界的18位代表就停车收费、停车管理两大类6个焦点话题展开激烈讨论。

  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听证代表的意见,将在15日内公开反馈。

  ■记者 黄娟 张刘薇子

  停车收费

  停车收费是代表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稀缺、统一收费标准的路面咪表停车位难求,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更多的是采用市场定价的商场、酒店、娱乐场所配套停车场。“收费乱”、“收费贵”的现象层出不穷,停车收费能否政府定价或实行政府指导价,是全省820万有车族最期盼解决的问题。

  【焦点一】

  收费标准:统一标准VS市场调节

  “城市繁华路段及停车需求大的地方,必须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由政府定价。”代表杨光辉是一名公司职员,他表示,对由民间投资兴建的停车场,政府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停车收费采用政府指导价,避免乱收费现象。

  代表刘卓提出,同一路段不同停车场每小时收费从5元-30元不等,有的停车场甚至没有日停车收费上限,十分混乱。“应该制定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或限定收费价格浮动范围。”

  湖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教授王岩则认为,停车收费价格制定的标准可以灵活一点,分成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来执行,民间资本组织兴建的停车场可以适应市场调节来收费。

  【焦点二】

  阶梯收费:缓解压力VS引发乱停

  《办法》提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应高于公共停车场收费,并遵循城市中心区收费高于非中心区收费、交通繁忙区域收费高于非繁忙区域收费、交通高峰时段收费高于平峰时段收费的原则。

  对此,代表张祥认为,道路停车泊位阶梯收费通过价格杠杆,将车辆引导至交通压力较小的路段或停车场停放。阶梯收费应该延伸到所有停车场。

  部分代表认为,阶梯收费应该鼓励短时间停车,如:停车一刻钟免费,半小时收费3元,超过半小时则按10元甚至20元的高价收费。

  也有代表认为,长沙咪表停车位不到2000个,对于上百万驾驶员来说杯水车薪,阶梯收费并不能解决停车需求的矛盾,甚至可能引发周边背街小巷乱停车现象。代表叶倩倩就表示,“阶梯收费不能一劳永逸,应该多建立一些小型立体停车场,从根本上解决停车供需矛盾。”

  【焦点三】

  办理公务:免费停车VS限时免费

  “有条件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从事公共服务、公共事业的单位,应当为到本单位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泊位”是被代表点名最多的条款之一。

  廖霄翔是一名律师,他认为包括医院在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工作时间为办理公务的市民提供免费停车是必须的。

  而教授王岩则表示,不应该完全不收费,“并非办理公务的车辆同样进来享受免费停车服务,一停一天,反而影响办理公务市民停车,资源被滥用。”

  对此,不少代表提出了限时收费或凭办理公务凭证免费的建议。代表刘卓表示,“办理公务的时间可以预计,在这一段时间内可以免费,超时可以收费。”

  针对医院是否应该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免费车位,代表叶倩倩认为,完全免费将造成社会车辆滥用,依据票据或病历本免费很可能造成另一种黄牛党的诞生,可以采取限时免费的方法:在医院最繁忙的上午8点-10点,下午4点-6点收费,其他时段免费。

  中南大学建筑艺术系的曾元滔则对条款中“有条件”、“应当”等模棱两可的词语表示质疑,“意欲不明,不严谨。”

  停车管理

  停车场多头管理是代表们提出异议最多的一点。代表们一致认为,真正将停车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必须成立专门的停车管理部门,从停车场规划、建设到管理全程监管,责权利统一。

  【焦点一】交费停车受损谁赔

  “收钱时有人,出了事就踢皮球。”代表们质疑主管部门太多,责权不一,特别是在收费停车车辆受损赔偿问题上,应该统一规定,明确责权。

  代表赵禹提出,应明确公共停车场的职责,划分合理的监管范围、赔偿额度等。

  代表廖卫是唯一表示不同看法的,他认为,“车主的车丢了,和政府关系不大,法律规定应由损害人承担责任,《办法》没有必要规定责任所属。但可以列出一些“指引性规定”,促使责任明确。”

  【焦点二】停车信息公开化

  目前大部分的停车场都采用原始的自留地式的管理方式,信息没有及时公布,不知道哪里有停车场,不知停车场有没有空位,是停车难的一个原因。

  代表们认为,停车场管理应与时俱进,采用电子信息化管理。代表廖霄翔说,“公共查询系统应实现网络、电子查询相一致,停车场入口可以在电子屏上发布车位信息。不仅让车主省时,免去苦等,同时还能让有限停车位发挥最大作用。”

  【焦点三】违规停车场“高价”处罚

  《办法》规定,配建、增建的停车场擅自停用或改变用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处罚。

  几乎所有代表都认为这个处罚“太轻了”、“完全没有震慑力。”要求效仿天津等地,制定“天价”处罚,“挪用一个车位就罚款1000元,200个车位的停车场一次处罚就高达20万。”

  其他观点

  代表刘良武:目前停车位最大空缺在于老城区居民区没有配套停车场,建议效仿外地,没有条件建停车场的可以向政府缴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满足周边居民停车需求。

  代表王慧:应鼓励市民低碳出行,除了机动车的停车场所外,还应设立非机动车的停车场所。尤其是在长沙湘江风光带沿线,应取消部分机动车停车位,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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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将再增

  3000个咪表停车位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今年11月,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820万辆,并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然而目前全省各类停车泊位总量仅为264万个,其中15%的停车泊位还被停用或改作他用,实际上机动车拥有相对固定停车位不到28%。

  随着长沙城区43个路段全面禁停,街头咪表停车一度销声匿迹。目前,交警部门已恢复近2000个咪表停车位,明年初专职停车管理收费人员统一招聘培训到位后,咪表停车将实施阶梯收费。记者从长沙停车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全市咪表停车位将增至约5000个。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恢复的咪表停车位大部分集中在繁华路段、停车需求量比较大的地方。停车收费为每15分钟1.5元,一小时6元。下阶段要增加的近3000个咪表停车位,车流量较小的地区仍保持原来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则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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