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垄断事业做得“欣欣向荣”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2年11月2日07:36【评论0条】字号:T|T

  劣币效应

  “大哥”玩的自然是“统菜”这样高难度、高利润的活。

  办案机关的侦查表明:数年间,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等,分别垄断马王堆的小米椒、芹菜、芋头、红萝卜、大蒜、紫苏,获利甚丰。

  多产于广西南宁的紫苏是季节性产品,价格相对易于操纵。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吴悔伙同何军等人组织经营户钟正兵、刘志远等人,成立“紫苏”公司统菜。他们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行垄断马王堆蔬菜市场的紫苏经营,抬高价格。

  公司里,吴悔、何军等三人负责外围,强力维持“秩序”,占5成股份。此外,吴还从总利润中拿去3万元的管理费。

  该公司的垄断事业做得“欣欣向荣”。

  资料显示:他们第一次“统菜”紫苏,总收入达22万元,3名涉黑人员分得12万元。2007年10月到2008年4月“统菜”紫苏,总收入上升了40%。到了2009年、2010年两次“统菜”紫苏时,收入已经达到了40万~50万元,较之当年事业发端时,已经翻番。何军等人的“名声”也达到顶峰。

  很多人慕名而来,不仅有南县的小兄弟,市场的一些经营户也开始主动攀附。

  宋学明是其中之一。宋学明专门提供市场信息,对季节性的蔬菜何时出手“统菜”垄断,把握到位。对于不懂菜品市场行情的何军等人来说,恰好弥补了短处。而宋则可多方获利。

  2009年7~9月,宋学明找到何军说,芹菜开始上市,暗示可以“统菜”。何军指示,由宋学明出面通知市场经营户刘罗坤等人到附近酒店开会,要求成立芹菜公司。何军等人占30%股份,负责外围。其余归经营户。

  芹菜公司的第一次“统菜”即收入40万元。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芹菜公司成立后,往往是几天或者10多天内,就可以获利数万至数十万元,基本是日进万金。

  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红星蔬菜市场经营户王文初与汤军辉联手,强行将马王堆蔬菜市场以及红星蔬菜市场内经营小米椒的蔬菜商户谢敏、刘东海等人联合起来,要求他们交纳数量不等的股金,成立“小米椒公司”。

  汤出资5万元,占20%的股份,不参与经营,带领手下数十名马仔负责“外围”,其他13户分别占不同股份。半年内该“公司”非法获利153万元。

  曾在马王堆做蔬菜生意、后去外地开酒楼的孙先生透露,宋、王等人如此而为,有着竞争的压力:一个菜品做得人多容易亏本。做得好的,盈亏轮回,依然可以坚持,但常常有人运道背,最终做死。为生存考虑,作为散户的经营者都想独断某种或者几种蔬菜的销售,烫平价格的波动,保证稳赚不赔。

  他指出,这是菜霸萌生的基础。只要市场有强者出现,就会有人来跟随。而对其他经营户来说,市场里的菜一旦被“统”,很多菜越做越死,因为外地的发货商长期不能正常供货,慢慢就不再往马王堆送货,久而久之市场就会缺菜,菜价又会上涨。

  成本最终会传导至消费者这边。

  检方查证,当时被垄断的菜每斤比正常水平高0.5元~2元。小米椒原来卖3元/斤,后来一度涨到10元/斤。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