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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女幼师虐童照曝光 幼师称虐童好玩

来源:中国网2012年10月29日09:49【评论0条】字号:T|T

存在于颜艳红空间的虐童照片存在于颜艳红空间的虐童照片

  浙江温岭女幼师虐童照曝光 幼师称虐童好玩

  24日,微博上流传出的一张照片寒了无数网友的心:一名幼童被面带微笑的老师揪着耳朵,生生拉离地面约10厘米,男童的耳朵被扯得变形,因剧痛张着嘴巴哇哇大哭。

  警方很快查实图片中这名女老师是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小二班的老师颜艳红。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立即调查,并于当天将这名老师开除。

  当被问及“为何要揪孩子耳朵,并让别人拍照”时,颜艳红居然自称是“为了好玩”。随后,愤怒的网友人肉出了她的身份证号、手机号、QQ号、家庭住址、毕业院校等,有记者登录她的空间发现,空间里还有不少虐童照,其中有两张将幼童嘴巴用宽胶带封住的照片,图片说明为“活该”,还有三张将幼童扔进垃圾桶的照片,另有多张让幼童互相亲吻、幼童跳舞时被脱掉裤子的照片。

  对于温岭市城西街道一幼儿园发生女教师虐待幼童的案件,温岭市公安局于10月25日日中午依法对两名涉案女教师作出处理,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现已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已被我局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详细

  定罪“寻衅滋事” 温岭公安作解释

  温岭公安说,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虐待儿童罪,刑法第260条的“虐待罪”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员,而颜某虐待的非其家庭成员,因此不能以虐待罪处理。受害人达到轻伤标准,才能入罪“故意伤害罪”,因此颜某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颜某主观上有寻求刺激的目的,客观上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拎耳朵、头套垃圾斗、胶带纸封嘴等行为,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均初步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因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温岭市教育局表示,已临时组建3人工作小组,由市内公办幼儿园管理干部组成,立即进驻该幼儿园,协助管理,以维持正常的教育秩序。此前,教育部门要求园方组织教师对所在班级学生逐一进行家访:一是对家长通报事情经过并道歉;二是物色优秀教师替代原教师;三是组织心理专家成立心理健康小组,对相关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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