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县站10月15日讯 (通讯员 黄周生)10月15日,杀人焚尸潜逃16年的犯罪嫌疑人曹洪春被湖南衡阳县公安局民警押送到衡阳县界牌镇一垃圾场内指认现场,曹洪春如实供认了1996年6月25日抢劫杀害黄明念并焚尸的犯罪事实,至此,衡阳县界牌镇“1996.6.25”故意抢劫杀人焚尸案告破。 1996年6月25日,有居民在衡阳县界牌镇银溪村唐湾组一垃圾场内发现一具被烧焦的无名男尸。通过现场勘察和走访,衡阳县警方确定了被害人身份系台源镇古堂村一男性村民黄明念(男,时年27岁),并初步判定该案为一起典型的故意杀人焚尸案。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警方发现界牌陶瓷总厂保卫干部曹洪春(男,又名曹雷,1974年1月12日出生,家住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路)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曹洪春却在案发当日同女友屈某玉潜逃,办案民警迅速赶赴曹洪春工作地和生活地,均不见曹的踪影,此后多次前往广东、云南、新疆等地追捕,均无功而返,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公安机关顶着重重压力,始终没有放弃追捕。2012年5月,衡阳市公安局在清理历年命案逃犯时,又将衡阳县“1996.6.25”杀人焚尸案件列为市局挂牌督办案件。接到任务后,衡阳县公安局局长唐宏晖、政委许中伟高度重视,指示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了新一轮的抓捕工作。
专案组成立后,衡阳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军、刑侦大队大队长曾厚俊带领中队长綦剑骄、指导员龙栋梁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反复研究案情,仔细排查线索,从纷杂的诸多信息中去伪存真,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洪春在广东佛山有落脚点。尔后专案组又十下广东,经过近六个月的艰苦侦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曹洪春已逃至江西南昌。
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抓住曹洪春,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赶到南昌,在南昌市公安局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发现曹洪春隐藏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南苑小区。为尽快抓获嫌疑人,专案民警每天24小时在该小区蹲点守候四天四夜,于9月19日上午发现曹洪春的踪迹,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曹洪春抓获归案,涉嫌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曹某艳、屈某玉、曹某辉也先后被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曹洪春交代,在这十六年里,他四处逃亡,几乎走遍了全国所有的省份。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让他当初下此毒手呢?死者黄明念当时是在衡阳市做烟草批发生意,平时都是叫曹洪春的小车去拉货。1996年6月22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洪春驾车与携巨款的被害人黄明念一起从衡阳市江东立交桥出发,沿107国道去广东坪石进烟。当晚10时许,曹洪春驾车途经郴州宜章县路段时,因车子的备胎架松动随即在路边停车进行检查。此时曹洪春为图财起杀心,趁黄明念下车检查备胎之机,手持铁榔头猛击黄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然后曹将尸体搬到车上再次持铁榔头对黄明念的面部实施打击,并抢走其身上的48000元货款。次日晚上11时许,曹洪春开车将黄明念抛尸于衡阳县界牌镇银溪村唐湾组的垃圾场用汽油焚尸,然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洪春因涉嫌抢劫杀人犯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