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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自称生意失败欠债2万欲1元转让女婴

来源:生活新报2012年9月21日07:14【评论0条】字号:T|T

  18日下午,昆明58同城网站上挂出了一条“骇人”的转让信息:“我们因为生意失败现在欠债过多,已经无力继续抚养三个月大的宝宝。女宝宝健康聪明,无任何缺陷。经我们夫妻共同商议决定,求有爱心和无子女的好心家庭收养她。”售价为“1元”,新旧程度为“全新”,信息上还有宝宝的照片。

  为求证此信息的真实性,生活新报记者致电网页上留下的电话号码。电话里传来孩子的父亲陈胜邦冷静的声音,他表示转让女儿的消息属实,不过他不是卖女儿,而是要将女儿免费送给一户好人家:“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们真的舍不得。”

  “欠债2万多元,不想孩子受苦”

  36岁的陈胜邦是东川人,妻子何女士24岁,是曲靖沾益人。两人去年12月领了结婚证,三个月前宝宝出生了,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原本幸福的生活刚刚开始,不想中间却诸多曲折。

  先是因为陈胜邦之前的一段事实婚姻,导致孩子的落户问题到现在都没有解决。“之前那段婚姻没有领过结婚证,有过一个孩子,被女方带走了。因为我们是自行调解分手,当时孩子的户口也没落在我的名下,所以也没放在心上。谁知道影响了现在这个宝宝的落户。”陈胜邦说,当时他带妻子回曲靖沾益办孩子的准生证时,当地的计生局以有过孩子,现在的这个宝宝属于超生为由不予办理准生证,只给办理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证,要求陈胜邦三个月之后再去曲靖补办准生证。陈胜邦回忆:“我当时就气不过,外边下着雪,我和妻子那么远跑回来办个证也不给办,妻子还挺着大肚子。我拉着妻子就走了,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证也没办。”

  结果,没有办理准生证,加上以前有过一个孩子,陈胜邦户口所在地的东川区新村镇桂苑社区也不同意给现在的孩子办理户口登记。东川区桂苑社区工作人员王丹解释:“他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我们已经给他开具了婚育证明,但是问题出在女方那边,落户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准生证。”

  雪上加霜的是,陈胜邦之前做家用磨刀器生意投入的钱亏了7万多元,现在夫妻俩欠债2万多元,每天被债主追着讨债。“我和妻子跟家里人的关系不好,在外边租房子住。我没工作,手上还有残疾,钱肯定是一时半会儿还不上了。我已经觉得很对不起妻子了,更不想孩子跟着我们受苦。所以只能想出这个办法,求好心人收养宝宝。”陈胜邦无奈地说。

  “我不会收一分钱,只要对宝宝好”

  一直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好心人收养自己的孩子,18日下午何女士在58同城上看到“昆明周边母婴/儿童用品”这一栏,两人商量后就萌生了把孩子收养的信息发到网上的念头。与此同时,陈胜邦还把信息发到了微博及聊天工具上,为的就是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消息。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陈胜邦夫妻怎么舍得1元钱转卖自己的孩子呢?陈胜邦解释:“我并不是在卖孩子。在58同城上把转让信息发出来的时候,价格一栏不能填写‘0’,我试了很多次都不能提交,最后我只有填上‘1’。但是如果有好心人决定收养我们家宝宝,我不会收一分钱,只要对宝宝好就行了。”

  对于“买家信息”选择的是“昆明周边”,陈胜邦表示是为了方便看孩子。当记者问到这是否是为了日后经济有所好转接回孩子时,陈胜邦变得有些哽咽:“送出去了我就不会想着到时候反悔把孩子抢回来。只是到时候即使不能面对面地看看孩子,我也想躲在角落里看看孩子的背影。看看她穿得好不好,吃得饱不饱,看到人家对她好就足够了。”

  电话里隐隐传来孩子的哭声,还有何女士压抑着哭泣边柔声哄孩子的声音。

  11个家庭愿意收养孩子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上陈胜邦,他告诉记者,消息在网上发出后,目前已有11个家庭打来电话表示愿意收养孩子。

  陈胜邦说:“我和妻子的要求是收养孩子的家庭无子女,双方不能生育,而且要向我们出具证明;要善待孩子;要有稳定的收入,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要有稳定的住所,不要让孩子跟着到处漂泊。”这些条件筛选下来,只有4个家庭在电话里表示完全符合条件,但都还没有核实。所以昨日下午,陈胜邦和妻子揣着仅有的30元钱,带上孩子去和一对夫妻面谈。

  还有市民联系陈胜邦,劝说他不要把孩子送出去,并表示愿意捐款,帮助他们一家度过难关。“对方是个女的,她说她也是当母亲的人,理解我们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我拒绝了她的帮助。捐钱只能帮我一时,帮不了我一世。”陈胜邦说,如果要留下孩子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户口所在地能申请到廉租房和低保,“到时候就算我有残疾,我还可以做点简单的事,一家人才能好好生活。”

  网友意见:

  炒作?

  《夫妻被逼债 “为了孩子好”1元“卖”宝宝》的新闻刊出后,本报及时在微博上给予了推送。网友纷纷对此发表自己的见解。有的网友同情宝宝的遭遇,有的网友则对事实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怀疑孩子的父亲有炒作的嫌疑。

  @hypatia-瑾:或许他们的初衷是为了孩子好,但是真心疼孩子就应该为了孩子戒赌,这么点定力都没有真不配做父母。不从自身找问题永远解决不了根本。

  @啊雀的小狗:这都可以?!

  @于怡: 不是被逼无奈谁舍得送?

  公安人士:

  已涉嫌买卖妇女儿童未遂

  今天上午9点钟左右,昆明公安局发言人姚志宏转发了本报的微博,并跟随评论:已经构成买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了。

  今天上午十点半左右,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姚志宏警官。在听明记者的来意后,姚警官介绍说,他对这条新闻也非常关注。据姚警官介绍,此案应该被列入相关部门的调查范围:首先,父母网上挂出“卖”宝宝的消息已涉嫌触犯了刑法的买卖妇女儿童未遂罪;其次,针对于网友的质疑声,相关部门也应介入调查核实,假如陈胜邦有炒作嫌疑,那么则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

  律师观点

  任何理由都不能作为理由

  对于把孩子信息挂上网请好心人收养的行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晓秋表示:“首先买卖儿童就不合法。国家明令禁止非法买卖婴儿,即使最后他只要1元,那也改变不了买卖的事实。其次,就算是送养也要通过民政机关、幼儿所等走程序来送养,而且法律规定符合送养的条件需要是因为身体原因或者连自己都已经无法生存,所以挂到网上送养也是不合法的。最后,把孩子的信息和照片放到网上不利于保护孩子的隐私,本身就属于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从法律上来说,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这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所以负债并不能作为把孩子送出去的理由。从道德上来说,自己没吃的都要养孩子,更没有理由把孩子送走。”杜晓秋说。

  律师罗坷建议:“如果真的有困难可以找政府,比如可以申请国家低保来度过难关。我国没有‘合法送养’的说法,真那样的话就乱套了,只有到孤儿院收养孩子的。虽然说这个孩子没有户口,但她一样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等孩子长大了知道自己被父母挂在网上出售,对孩子幼小的心灵肯定会造成伤害。”

  生活新报 记者 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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