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桂良 通讯员 列展) 90后四川男子与年仅12岁少女自由恋爱,最后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发生了性关系,致使女孩两度怀孕。然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昨日记者从佛山南海区检察院获悉,这名四川籍男孩刘某已按照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相识6个月12岁女友怀孕
2011年春节,吴女士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将12岁的女儿素素(化名)从老家接到自己工作的佛山三水区。然而令吴女士无法预料的是,这样的一次举动,却为女儿后来的离家出走埋下了伏笔。
素素来到三水读书后不久,就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刚好年满18岁的四川人刘某。 “当时我觉得她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之后我们一直有联系了。”刘某说。相识一段时间后,他们很快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过了没多久,素素竟然离家出走,再也没有上学。离家出走的素素与刘某来到南海里水,两人就在里水镇洲村一无牌旅馆第一次偷吃了“禁果”。
素素的父母在得知刘某住所之后,找到刘某并告知刘某女儿素素的实际年龄才12岁,希望刘某可以劝说女儿回家继续读书。但是刘某觉得自己与素素是真心相爱,并没有理会素素父母所说的话。
2011年4月份,刘某与素素回到刘某老家,过上了“夫妻生活”。后由于素素害怕怀上小孩,便告知刘某自己的真实年龄是13岁。刘某知道素素的真实年龄后仍继续与素素同居生活。至2011年6月时,素素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一个多月并且已经不小心流产了。
男友被以强奸罪名起诉
在距离第一次怀孕不到4个月的时间,素素在2011年10月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再次怀孕且胎儿已两个多月。经过第一次的流产,这一次素素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而这个想法同时也得到了刘某的同意。今年4月下旬,两人返回佛山南海区里水镇河村刘某的父母家里暂住,此时素素已经怀孕7个多月。
今年4月11日,一直没有女儿消息的吴女士终于决定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布控,2012年5月26日在南海区里水镇某网吧内将刘某抓获。
在面对警方的询问时,刘某拒不承认自己有错。刘某说,“与女朋友是自由恋爱,现在已有属于我们的孩子,只因她父母反对,所以她父母告我强奸,我女朋友根本没有告我。”而刘某的女友素素也为刘某求情,她说自己跟刘某关系很好,就是刘某要坐牢,自己也要把小孩生下来。
南海区检察院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素素是自愿与刘某发生性关系,但刘某在明知素素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行为,并导致素素两次怀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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