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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生儿和外地死亡的长沙人可申领千元殡葬补助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9月20日08:03【评论0条】字号:T|T

  对照最基本的殡葬服务内容,1120元可大概与之持平,对于部分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无疑减少了一笔不小的开支。

  那么这1120元是不是所有的长沙市民都可申请?如何申请?长沙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廖朝晖进行了解读,同时提醒大家,即便符合条件的居民提出补助,也得遵循相关的规定,如不得在室外搭棚违规治丧等。如实际费用超出补助标准的,由市民自理。

  ■记者 李琪

  实习生 杨芳 苏秀 朱莹

  条件

  长沙户口、无单位补助的可申领

  廖朝晖介绍,长沙城乡居民只要具有本市户籍,且死亡后没有单位、或离退休费发放部门发放丧葬补助费的,可领取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补贴。新生婴幼儿没来得及上户口的,可以凭出生证明或监护人的户籍,由监护人申请领取补助。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精神,遗体火化遵循就近原则,在外地死亡的本市居民,其直系亲属只需带着逝者生前户口本、异地火化证明、当地殡仪馆开具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到区民政局殡改办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补助。

  申请

  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申请

  根据审批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死亡,其直系亲属办完丧事后,可以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区(筹委会)领取表格,提出申请。

  社区(筹委会)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死亡居民火化相关费用发票原件、火化证明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及补助申请表等材料到街道民政、财政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相应补助费用。同时,市民也可直接将审批材料送到街道民政办,由社区(筹委会)统一进行办理。

  提醒

  违规搭棚治丧或不予补助

  “目前已有9000多户市民申请了补助,下发了600多万元补助费。”廖朝晖表示,符合条件的居民要申请补助,得遵循相关规定,不得在室外搭棚违规治丧,遗体应由殡仪馆或经依法批准的殡仪服务机构专用殡仪车负责接送,否则接运费用不予补助。如果有市民殡葬单项基本服务费用少于补助标准的,则根据实际费用补助;如超出补助标准的部分,则由市民自理。如果城区居民骨灰入葬农村公益性墓地,则不予补助基本工料费。

  廖朝晖还透露,在殡葬改革中,长沙将积极探索绿色殡葬方式,为保护水资源和人居环境,居民骨灰自愿抛撒的,需由区民政部门或合法经营性公墓统一组织实施。

  延伸阅读

  殡葬费政府买单,长沙首创

  全市至少20年无需新增公墓

  事实上,从2008年开始,长沙市城乡低保人员(已参保并领取了养老金的对象除外)和农村村民死亡的遗体运输和火化费用,由政府负担。据悉,此举为省会城市首创。且根据当时长沙市城镇人口死亡情况和已有的公墓规模,长沙市至少20年内无需新增公墓或扩大已有公墓用地。

  全国连线

  北京:2009年推行丧葬补贴,城乡统一为5000元,推出满足市民需求的2000元低价公益性骨灰格位,骨灰撒海将成为公益性免费服务。

  杭州:今年推出2000个低价墓穴,主城区各公墓陵园共同推出2000个墓穴,定位为2000元。

  福建:今年减免收费政策覆盖低收入群体。这些惠民政策主要涉及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存放等内容。特别是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减免收费,力争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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