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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学院全校禁烟 抽一根烟罚一块钱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9月12日11:29【评论0条】字号:T|T

9月11日,一位烟民在民政学院校园内吸烟。图/记者张轶9月11日,一位烟民在民政学院校园内吸烟。图/记者张轶

  本报记者龚柏威 长沙报道 送儿子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政学院)报到,老李除了给儿子交学费,“自己也交了一点学费。”

  因为在校园里点了一根烟,被保安罚了1元钱,因为学校有禁烟令。

  民政学院的禁烟令针对的是校内所有师生、访客,而且学生控烟将与奖学金、评优等挂钩。据该校保安部负责人介绍,禁烟是长久举措,罚款不是目的,重在批评教育。

  实地探访:仍有人在校园抽烟

  9月11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民政学院。从校门进入学校,可以见到不少禁烟的告示,上面写着:“生态校园,禁止吸烟”。

  在校园内转了一圈,记者共发现3个吸烟者,年龄都约摸30岁左右,不像学校的学生。

  校园里的大小商店有香烟销售。一位店主表示,学校控烟以来,香烟的销售“明显少了许多。以前一包烟分开卖给学生,一天可以卖近一条,现在这种拆分的零售,基本上没有了,买香烟的都是外面来的人。”

  刘星宇(化名)是该校大三的学生。他告诉记者,他大一报到不久,学校就开始颁布“禁烟令”了。“学习累了时,偶尔会抽根烟。”刘星宇说,刚禁烟时自己有点反感。“不是说大学里面自由么。”但现在,小刘很推崇这个规定,有了这个规定后,他不自觉地“没有真正成为一名烟民。”

  小刘的大部分同学,尤其是女生特别赞同“禁烟令”。

  禁烟管理:一个上午罚了5人

  “您好,对不起,学校范围内不能抽烟。”昨日上午10点,该校保卫部生活治理专干彭忠义一连处罚了5名抽烟的学生,每人罚款1元。

  5个小烟民中,有1个大二的学生已有“1次前科”。彭忠义将他们的名字都记了下来,他说罚款采用的是实名制,对于一些多次触犯规定的学生,会影响到他的评优和奖学金。

  “真正完全控烟,目前还做不到。”彭忠义说,学校保卫部有两名巡逻队员,每天24小时巡逻,其中一个职责是发现在校园内吸烟的烟民,立刻予以制止,但学校面积大,仅仅学生人数就有1.7万。

  “最难管理的还是学生。”彭忠义说,无论老师还是学校的外来者,保卫部人员在制止吸烟时,一般都非常配合,“反而是这些90后的孩子,还会跟你策。”

  禁烟宣传:建QQ群提醒学生

  据民政学院宣传部部长王开生介绍,2010年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后,民政学院就开始了校园内控烟。一些有烟瘾的老师可以在没有申请无烟办公室的室内抽烟。

  彭忠义介绍2010年学校决定控烟后,先做了10块告示牌,然后在10个系的QQ群里发布了控烟信息,同时由辅导老师再对学生面对面宣传。

  对于处罚标准,学校划分了两个区域,学校后山是林区,发现一次抽烟,罚款10元,其它地方抽烟一次罚款1元。所有罚款全部上交学校财务,用于贫困学生的补助。

  “罚款不是目的,重在批评教育。”民政学院的控烟行动措施采取的是实名制,对于屡禁不改的学生会影响到他的奖学金的评选。控烟行动以来,在校园内抽烟的人已经明显减少。

  [律师观点]

  学校无权罚款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陈平凡认为: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201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规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学校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通过制定校规的方式禁止学生吸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者的行政处罚方式,而学校并不是行政执法机构,也没有法律授予的罚款权限,其擅自罚款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陈平凡还认为,高校作为教育机构,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的责任,教育方式是多样的,但通过对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进行罚款的方式禁烟,不符合教书育人的高校形象,也容易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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