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11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任文婧 通讯员 张吟丰 刘立新)71岁,正是该安享晚年的时候,长沙县黄花镇的舒某却“晚节不保”,强奸了一名29岁的智障女。9月11日下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从长沙县检察院了解到,舒某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小美(化名)今年29岁,精神发育迟滞(中度),不识字,不认识钱。今年3月10日,舒某窜至小美家中,边威胁边诱骗将无性防卫能力的小美强奸。3月11日,小美的家人带着她和相关证物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舒某明知道小美是智力残疾之人,无性防卫能力,仍采用威胁、诱骗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鉴于舒某犯罪时已超过70周岁,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综合以上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