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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拥七八套房产赖账百余万 称没钱还债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9月12日08:52【评论0条】字号:T|T

9月11日下午,长沙市雨花区檀香花园,搬家公司工人正在搬“老赖”家的物品。 记者 王智芳 摄9月11日下午,长沙市雨花区檀香花园,搬家公司工人正在搬“老赖”家的物品。 记者 王智芳 摄

  本报9月11日讯 在繁华地段别墅区拥有2套住房、名下另有五六套房产,出入有私家车,长沙男子黄某却以“没钱”为由拖欠债主120余万元不还。规劝未果,法院将“老赖”黄某房屋拍卖,限期尽快搬离,他仍置若罔闻。

  9月11日下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黄某动真格,采取了强制执行。

  有多处房产却称“没钱还债”

  “多次上门要求偿还借款,可黄某总以‘没钱’为由,拒不还钱,我们只好起诉到法院。”借人钱财却本息全无,债主李庆(化名)很无奈。

  2011年6月,李庆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黄某辩称,“欠钱属实,但我确实经济困难,只能分批偿还。”

  法院审理查明,黄某先后于2010年分两次在李庆那借得120余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借款到期后,黄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通过审理,法院判令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120万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偿还给李庆。可黄某仍赖账不还。李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尽管我们多次出面调解并采取强制措施,可黄某始终就一个态度,就是不还钱,理由是‘没钱’,但实际上他有多处房产,像这样的‘老赖’在我们依法清收中非常少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颖说。

  “老赖”黄某恶意拖欠借款,情节非常恶劣,为了维护原告方的合法债权,法院于今年5月将黄某名下的2处房产以总价330万的价格拍卖。

  法院强制执行搬空豪宅

  至此,黄某欠李庆的120余万债务得以偿还。但他迟迟不愿搬离房屋,导致拍卖所得者无法入住。

  今天下午,记者在黄某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檀香花园的家中看到,屋内家具很高档,液晶电视足有50来吋。

  一直拒绝搬走的黄某下午没有出现在执行现场。因为没有房屋钥匙,在小区物业等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法院工作人员撬开了房锁,进入其被拍卖完的屋内,清点后,搬空了屋内物品。

  ■记者 王智芳 潘显璇

  通讯员 李丹 

  支招

  遇到“老赖”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咋办?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德辉介绍,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诉讼解决。如没有写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如有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否则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

  对于“老赖”企业,法院将公布其办公地点、工商注册号、法人代表姓名,个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门牌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老赖”的未履行标的及案由将公之于众。

  长沙对付老赖招挺多

  此前,长沙中院推出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司法公益短信平台。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警告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法院将向一定范围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相关信息,动员大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按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

  长沙法院联合工商、税务、公安、银行、国土、房产、审计等部门,建立了互通情况、相互连接的信用系统,发布违背诚信、拒不履行义务的“黑名单”,使其再次进入市场交易领域的投资、融资、置业等行为受到限制。实行了“委托调查令”制度,拓宽案件执行线索来源层次和渠道;建立了司法公益短信平台,以“短信”促“公信”;继续实施“限制高消费令”、“敦促执行令”、“财产申报令”,让恶意赖债的被执行人“有钱花不了,有钱不敢花,有钱不敢藏,有财不能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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