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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开学期间重点检查赞助等六项乱收费

来源:红网2012年9月7日07:54【评论0条】字号:T|T

  红网长沙9月6日讯(实习生 肖鹏 记者 喻向阳)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住宿费、学生餐费不能盈利、生均住宿面积达6㎡(含楼道等公共区域)、住宿收费上限为1200元/年……

  今天上午,湖南省物价局透露,在8月底至9月中旬,开展2012年秋季开学期间教育收费检查,对上述教育收费等问题进行规范。

  近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迅速开展2012年秋季开学期间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采取联合检查、下查一级及各市州、省市区自行安排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开学期间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开展一次大检查。其中,省物价局会同长沙市物价局对辖区内部分重点中小学进行检查。

  省物价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何唤鸣介绍,检查重点针对六方面乱收费:一、以建校费、教师奖励基金会等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的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类捐资、赞助费;二、公办普通高中不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行为;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四、提高住宿费或变相提高住宿费标准、强制收取住宿费的行为;五、违反资源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如学校食堂、教辅资料等;六、不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或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不一致的行为。

  何唤鸣表示,对查出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追根溯源。追踪乱收费资金的使用用途;对查出的性质恶劣、弄虚作假、刁难对抗检查、屡查屡犯的典型违法案件,要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各级价格部门集中力量对当地学校开展检查,在开学报到现场纪实受理收费的咨询投诉,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保证群众投诉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快速查处投诉举报。

  针对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处长吴玲解释,“三限”指“人数”、“钱数”和“分数”。“人数”是指在计划招生之外,学校可招择校生20%;“钱数”是指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不能超过2300元/生,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不能超过1800元/生;“分数”指择校生分数不能低于正常生的10%。

  对于现阶段反映突出的教辅资料问题,吴玲回答说,在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是一科(教)一辅,其发行费用不能超过35%,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可进行统一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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