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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开展月饼抽检行动 拿不出进货凭证将下架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9月5日08:22【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讯(记者 谭琳静 实习生 刘晓玉 通讯员 粟秋慧)昨日,长沙市工商局对市面上的月饼展开检查行动,严格督促卖场落实食品溯源制度,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检5个批次月饼,对月饼的微生物、致病菌、甜味剂、重金属、防腐剂等16个项目进行检测,结果近期公布。

  一月饼不能提供进货凭证被下架

  在韶山南路一家大型超市内,包装精致的盒装月饼摆在最显眼处。记者发现,盒装月饼有宏兴隆、津之源、华美、安琪等多个品牌,售价在88元~999元不等。散装月饼则有津之源、食分有味、南北特等牌子,蛋黄、五仁、绿豆、各种水果口味齐齐上架,售价在28.8元/斤左右。

  在检查中,一款品名为“南北特”的纸袋包装月饼引起了工商人员的注意。这是长沙市南北特产副食品公司食品厂生产的月饼,售价为7.9元/只,净含量为95克,是超市中为数不多的“本土”月饼。工商人员要求超市方提供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不料,超市方找寻好久,仍未翻出相关凭证。工商认为,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9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规定,要求超市马上将相关产品下架。

  成分未正确排序的月饼面临整改

  执法过程中,工商人员拿起一盒“津之源”10只装、售价为289元的礼盒月饼,仔细查看产品成分表后,皱起了眉头,“咦,这个标签有问题。”据天心区工商局食安科科长张谷林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当有标注成分或配料”,其成分必须按照产品成分比例大小进行排列标注。“这个成分标注莲子写在最前面,小麦粉反而放在了后边,小麦粉是制作月饼皮的最主要原料,怎么可能比莲子少呢?”工商人员表示,这样的标识不能让消费者了解其中的具体成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需马上改正。他们认为,该月饼生产厂家在技术管理上可能存在问题,须将该产品带回检验。

  市工商局食安处处长姜小鹏提醒消费者,最好到一些正规场所购买月饼,在选购月饼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商品信息,切勿购买标识不全的产品。消费者应该保留好购物小票,若出现问题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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