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11日电(记者周楠 丁文杰)11日13时,湖南省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在被解除劳教后第2天,踏上了回乡之路。大概只需要4个小时,她就能和丈夫一起回到家乡永州市零陵区,开始新的生活。
站在车门旁,唐慧向记者们打招呼。眼前的她跟前一天走出劳教所时迥然不同,说起话来嘴角带着笑意。唐慧的丈夫张辉(化名)告诉记者,今天早晨,唐慧出劳教所后首次与女儿通电话,乐乐(化名)亲耳听到母亲重获自由很高兴。“孩子高兴,她心情也就好了。”出发时,同行人员上错了车,自嘲了一句,唐慧捂着嘴咯咯笑了好一会儿,她丈夫说这些年来很少看到她这么开怀的笑。
一切肇始于6年前的一场厄运。2006年10月,在柳宗元笔下的“永州之野”,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乐乐遭多人强奸、并被逼卖淫,直到3个月后才被家人和民警从魔窟中解救。
这一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几经波折,受害人母亲唐慧为此多年持续上访。她认为,在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个别民警存在渎职行为,还帮助犯罪嫌疑人炮制“立功”的假材料等,她强烈要求法院对7名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给予184万元的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被告人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因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这一消息发布后,舆论哗然。
8月7日,唐慧委托律师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迅速依法启动了复议程序。
3天后,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在长沙与丈夫会合后,11日,唐慧决定回老家零陵开始新的生活。根据夫妻俩的打算,丈夫先想办法找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最好没有夜班,这样我晚上就可以出来开‘摩的’,可以多挣点钱养家。”而唐慧暂时没有工作的打算,她想花更多的时间陪乐乐,女儿慢慢就要长成大姑娘了,正是成长的关键期,唐慧想好好陪在她身边。她告诉记者,政府给他们一家三口都安排了低保,生活基本保障问题不大,女儿是自己的心头肉,好好培养女儿是她接下来最最重要的事情。
即将上车时,唐慧转过身来,向前来送行的记者们深深鞠了一躬。鞠完躬,她握着记者的手,连声致谢,“我会把大家对我们的爱带给乐乐,带给我们家里。”
车子缓缓启动。她告诉我们,各界人士对她的爱、对她的帮助,化解了自己心里长久以来的怨恨。她要把这种愉快的心情保持下去,努力做到信任相关部门,只要政府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公平对待自己的诉求,能够尊重她的合法权利,她也会合法合理地反映问题。
“我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相信好人一生平安。”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