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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出租架空层 业主不满称其为公摊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8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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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傅小平)“我们的架空层被出租了。”近日,雨花区香颂国际小区一业主拨打晚报热线投诉。记者随后证实了该业主所说的架空层被出租一事,对此小区物业称会减免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律师称此架空层应属于小区公用场地,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如果你的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请拨晚报热线96333或发微博@长沙晚报。

  业 主

  公摊架空层被出租,我们根本不知情

  “真的很过分,买房时,这个架空层作为公摊面积已经收取了我们的费用,它应该属于我们业主共同所有,但是现在被租出去了,我们却什么情况都不知道。”昨日,在香颂国际北栋1单元4楼架空层现场,蒋先生非常气愤。

  整个架空层被不同的商家隔离装修一新,除了过道上方粗壮的管道可以显示其原本架空层的身份外,其他空间都被改成一家家的公司,如装修公司、培训学校等。

  蒋先生2009年购买了小区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其购房合同上注明公摊面积为29.84平方米,蒋先生称这个公摊面积包含了那个架空层。

  小区的其他不少业主也表示对于架空层出租的详细情况,他们并不知情。“这个架空层确实是算在公摊面积中的,我2009年住进小区的时候看到那个架空层还是空的,后来慢慢被出租给一个个商家,空地也随之被封闭起来。”小区业主方先生说。

  物 业

  征求过业主意见,并减免一月物业费

  “小区公摊面积很多,除了架空层,还有马路、电梯前室等等。”小区物业的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公摊的面积是大家共同分摊的,并没有具体明细到谁家拥有哪一部分。他们小区有886户住家业主,包括外围商家共有约900家业主,其中开发商也是业主之一。去年,物业管理方将架空层出租之前征求过住家业主的意见,同意将其出租的,他们都减免了一个月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

  但是,物业工作人员出具的一份同意将架空层出租的业主名单上,886户住家业主仅有99家业主表示认同。虽然有大多数业主不同意将架空层出租,物业还是将其出租了。

  对此,该负责人也大吐苦水,她说:“小区各种事务都需要经费,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创造效益,更好地改善小区的生活环境。”

  律 师

  物业和开发商都无权擅自将架空层出租 

  “公摊架空层被出租应该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必须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能将其出租,如果物业擅自将其出租则是属于违规行为。”记者拨打长沙市房产执法投诉热线电话82232110,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小区业主不满意物业将架空层出租,业主可以直接拨打他们的投诉电话,他们会去核实情况并进行处理。 

  “开发商无权擅自将架空层出租、出售,如果确需改变原有架空层的用途,也应先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在征求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才能施工。”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也说,架空层应属于小区公共用地,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陈平凡律师表示,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架空层,出租给他人使用,业主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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