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一艘水上客船核载32人,实际载客75人,构成水上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沅陵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廖亦兵为此被免职。记者昨日从省地方海事局获悉,这是省水上交通系统首位因监管不力而被免职的地方海事处处长。
沅陵县政府通报,免去在“7·18”水上重大交通隐患事件中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廖亦兵县地方海事处处长职务,对分管安全的副处长肖民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据通报,7月18日6时30分,“湘沅陵客0108”客船抵达沅陵县深溪口客运码头时,核载32人,实际载客75人,超员43人,属严重违章超载。
“7·18”水上重大交通隐患事件发生后,沅陵县立即组织成立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湘沅陵客0108”客船船主张致生驾驶客船严重超载的违章事实,按照海事行政执法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并暂扣其所有证照,取消客运船舶经营资质,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以涉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将张致生移交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深溪口乡政府应承担现场监管未到位的责任,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的规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记者谢功梅 通讯员张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