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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两次后“陈英俊”终出来 面临拘留罚款吊证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7月30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向琴 陈曦)因二次酒驾被查的湖南本土笑星“陈英俊”、“裂钻子”(真名王湘明),经过2次口头传唤后,终于“钻”了出来,昨晚9时30分许,终于现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大队接受调查和处理。这也是长沙第二起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警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7日凌晨,在解放路湘江路口附近,王湘明驾驶一辆黑色小车被交警拦下,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毫克/100毫升,确认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在录入信息时发现其之前已有一次酒驾记录,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198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前日,交警部门已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其及时到交警大队处理,并口头传唤2次。据了解,王湘明的家人和所在单位均答复民警,称其本人会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直到昨晚9时30分许,王湘明才“姗姗来迟”,前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大队接受调查和处理。特勤大队大队长李智文表示,“王湘明既然是名人,就应该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他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办案民警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此案。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负责人说,王湘明可能将接受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另据了解,事发当时,王湘明驾驶的湘B0868*黑色本田小车被交警部门暂扣。

  一位市民说,“喝杯白酒,交个朋友”的“陈英俊”可能要“喝杯白酒,交个牢友”了。他认为,这件事情对于广大驾驶员朋友是个提醒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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