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27日讯(记者 刘容 通讯员 路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部分设区的市和县、自治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一、长沙市512名 株洲市395名 郴州市443名
二、长沙市 芙蓉区213名 雨花区247名 开福区219名
岳麓区263名 望城区228名 长沙县298名
衡阳市 珠晖区182名 石鼓区163名 蒸湘区173名
株洲市 天元区171名 芦淞区173名 株洲县189名
湘潭市 雨湖区224名 湘潭县310名
邵阳市 双清区178名
岳阳市 岳阳楼区269名
张家界市 桑植县227名
郴州市 北湖区198名 苏仙区197名 桂东县171名
永州市 江永县187名 江华瑶族自治县230名 宁远县296名 道县275名
怀化市 鹤城区212名
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作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