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前日凌晨,一辆白色法拉利撞上护栏后冲进绿化带,不少目击者称,法拉利是因为飙车。昨日,长沙市交警支队发布调查结果,初步排除驾驶员彭某某酒后驾车及追逐竞驶的行为,确定驾驶员有超速驾驶的行为。交警部门表示,肇事车事发时段行驶车速在107.9-113.6km/h之间(湘江路限速60km/h),超速70%-90%以上,记6分,罚1000元。
民警介绍,肇事驾驶员为彭某某,男,23岁,准驾车型为C2 。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法拉利4497CC小型轿车,车主就是肇事驾驶员彭某某,车辆是今年6月份购买的新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湘 A19688,有效期自6月28日至7月28日。
7月19日晚,彭某某与朋友在芙蓉路旁唱歌后,打算到河西一朋友处接其从外地捎回的进口燃油宝。约23点40分,彭某某驾车由南往北行驶至湘江大道竹山园地段时,遇到一辆同向行驶的士变道,加上路面湿滑,致使车辆与道路中心护栏及绿化带相撞,造成法拉利及道路中心护栏、绿化带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刑侦支队及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反馈的鉴定结果,彭某某血液没有检出酒精,交通监控也没有发现事发时段有聚众飚车情形,确定彭某某有超速驾驶的行为。肇事车事发时段行驶车速在107.9-113.6km/h之间(湘江路限速60km/h),超速70%-90%以上,记6分,罚1000元。记者任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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