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钟传芳、实习生钟哲报道 参与湖南电视选秀节目并进入6强的24岁女子,竟于6月16日早上被发现裸死在滨江路一家高级酒店的房间内。根据警方出具的尸检报告,致其死亡的原因为酒精中毒,其体内同时检出当时报120求救的男子的精液。事发一个月后,死者家属正式提出重新鉴定死因。目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
事发经过:被搀扶进酒店开房
小涵是湖南人,本应在7月取得大学毕业证。
据小涵的父亲王琳介绍,6月14日晚,留在广州实习的小涵应邀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认识了22岁的男子虞某。第二天晚上10时左右,小涵外出与虞某喝酒,同行的还有多名男子。“他们一共喝了7瓶人头马,听说起码要花2万元”,王琳从派出所听说,从酒吧出来后,虞某搀扶着醉醺醺的小涵,于6月16日凌晨3时左右进入滨江东路一家酒店,“开了一间700元的房间”。
当天早上9时左右,虞某拨打120求救。医生到场后,宣告小涵已经死亡。“我们看到的尸检报告上写着,小涵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44.4mg/100ml,虞某仅为29.2mg/100ml”,王琳告诉记者,尸检报告称小涵的致死原因为酒精中毒。
疑犯母亲:以法医鉴定为准
据介绍,虞某曾在英国留学多年,与小涵一样,两人均是父母离异,跟母亲生活。在6月14日的生日聚会上,两人初次认识。由于小涵的体内被测出有虞某的精液,虞某随后被赤岗派出所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
记者尝试联系虞某的母亲。在电话中,嵇女士表示,由于家庭经济情况一般,虞某两年前从英国回到广州,“孩子平时很乖很好,这是成年人的行为,我不想说什么”。嵇女士表示,一切应该以法医的鉴定为准,“我会配合警方调查,解决问题”。
死者朋友:她是同性恋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小涵的微博粉丝超过万名。小涵死亡后,有朋友登录其账号,发出了一则悼念帖,得到近2000次的转发。“当时看到微博,还以为她的微博又被人盗号了”,小涵的朋友阿强(化名)告诉记者,他曾与小涵约好6月15日后吃饭,之后失去联络。
“小涵很能干,她是造型师,已经有了自己的助手”,阿强表示,小涵参加湖南卫视的美妆比赛,已经进入了6强,“节目前几天才播完”。
阿强还透露,小涵是一名同性恋,与女友同居,在认识虞某的聚会上,两人是牵手出席的。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上小涵的恋人。
家属追问
为何有多处外伤?
6月18日,小涵的家属首次见到她的遗体。“小涵四肢有擦伤,尤其是膝盖处有大范围的伤痕,结了血痂,后脑有一处比硬币还要大的伤口”,王琳痛苦地回忆。
7月16日,小涵的家属正式向警方提出对死因进行重新鉴定,“家属们普遍认为死者是受其他因素加害致死的”,代理律师陈先生如是说。
警方表示
可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家属提出的质疑,警方人士表示,根据尸检结果以及侦查掌握的相关情况,目前已确定死者的死因是酒精中毒,其死亡与犯罪嫌疑人的强奸并无直接的因果关联,犯罪嫌疑人未有涉嫌故意伤害受害人致死的行为。如果死者家属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意见
是否负刑责有待侦查
律师朱永平表示,从民事法的角度,由于嫌疑人虞某参与了邀约、劝酒,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而嫌疑人无视死者的酒醉状态,与其发生性行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死者的死亡。家属可以据此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而在刑法的角度,醉酒状态不等同于无意识状态,而且目前未能接触到嫌疑人的口供,也暂时未有确切证据证明存在强奸行为导致死亡,所以有待警方进一步侦查,据此判断嫌疑人是否需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