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7月14日讯(分站记者 陶妞 通讯员 谢志斌 许妙英)7月14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召开媒体新闻通报会,对已成功破获的“王艳案”案情进行了通报。据悉,该案犯罪嫌疑人“王艳”真名叫宋敏。目前,宋敏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王艳”频频行骗,多人上当
今年6月1日,“王艳”来到湘潭县乌石镇,自称是湘潭县民政局处长,以资助身患脑溢血的贺运霞为由,将其带至长沙市开福区湘雅附一医院,以被资助人需要购买保险为借口,骗走贺运霞4000元现金及一部价值100元的杂牌手机。受害人贺运霞为当地贫困户,受此打击后不久病逝。
湘乡市翻江镇杨和村肖伏宁的母亲和弟弟都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由于自己欠有16万元债务,肖伏宁希望能为弟弟办理五保。这样以来,给母亲和弟弟治病就能减免部分费用。在6月22日媒体报道刊登后,“王艳”在来到肖伏宁家,谎称自己是湘潭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帮其办理养老保险、残疾证为由将其带至湘潭县易俗河,骗走4200元现金。
7月3日,湘潭县易俗河镇郭德华向九华分局报警,称其被一名冒充民政局的女人骗走现金890元及一台手机。
公安立案,“王艳”落网
连续发生的三起冒充民政干部“王艳”,以帮助办低保、免费看病为借口骗取农村贫困家庭钱物的案件,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引起了湘潭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指示由刑侦支队牵头,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专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侦察,围绕犯罪嫌疑人作案路线,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最终确定了宋敏有重大嫌疑。7月13日凌晨,专案民警在雨湖区某宾馆成功将其抓获。
宋敏,女,21岁,湘潭县杨嘉桥镇人,2006年因放火罪被雨湖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2年。2008年2月因涉嫌盗窃被收监,2011年11月因偷窃财物行政拘留15天。
经审讯,宋敏交待了冒充民政干部“王艳”诈骗贺运霞、肖伏宁、郭德华钱财的犯罪事实。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违背自己的良心,去欺骗那些农民的血汗钱,他们该多么地心痛,我不期望他们能原谅我们,但我真心地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们……”7月14日,记者看到了宋敏被抓后写下的悔过书。
目前,宋敏因涉嫌招摇撞骗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