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城长 实习生 杨凤鸣)昨日,本报自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条件者可以凭证申请相应补贴资金。据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军平介绍,此次补贴对象为今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老旧汽车的车主。
其中,使用6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每辆车补贴1.1万元。
使用8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1万元。
使用10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的重型载货汽车(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