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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老板双氧水泡制13余吨“毒牛百叶”销往长沙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7月13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林锐新 通讯员 蒋成柳)  一对夫妇加一个员工,一年时间里,生产1.35万公斤用双氧水、工业用火碱(烧碱)浸泡过的鱿鱼和牛百叶等有毒、有害食品,销往长沙市内及周边的株洲、浏阳等地,再经过批发和零售,出现在你我就餐的火锅店……

  今天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主犯倪观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五万元。

  法庭上称,加“美容剂”是潜规则

  倪观配,今年41岁,广东省茂名市人。

  2011年3月,倪观配和他的妻子罗细隆在长沙市马王堆海鲜批发市场租了间门面,雇佣自家侄子倪恒辉帮忙,注册经营“鸿强水产冻货经营部”。一年时间,这个经营部卖出用双氧水、烧碱等浸泡过的鱿鱼、牛百叶、黄喉、毛豆等制品1.35万公斤,销售金额高达24万余元。

  今天上午,站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的法庭上,倪观配辩称,用烧碱和双氧水当“美容剂”,是牛百叶市场的潜规则,不是他一个人在使用。“‘加工’后的牛百叶,不但防腐而且外观上显得更白嫩,吃起来筋道,最关键的是可以增加重量。”

  公诉人指出,烧碱具有极强的腐蚀性,滴一些到衣服上,都会烧个洞。制作“水发货”过程时,倪观配会特别注意,穿雨靴、戴手套,不让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混有烧碱和双氧水的水。

  冻货店老板获刑两年半罚金5万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倪观配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罗细隆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倪恒辉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提醒  “眼看、鼻闻、手摸”辨别“毒牛百叶”

  专家介绍,双氧水和工业用火碱都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

  “正常的牛百叶颜色是淡黄褐色的,如果看上去特别白亮,肯定用药水泡过,千万别买。”除了从颜色上区分,还可以用以下两种方法鉴别:一摸,如果摸上去比较滑腻,这可能是用药水处理过的。二闻,如果凑近闻,有刺鼻味道,也是“加工”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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