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岁左右、怀抱婴儿的平头矮个男子与我擦身而过,不一会,就听到有人在喊“毛毛被丢了”,返身回到楼梯口时,只看到那名男子的背影。——目击者郭大姐
本报长沙讯 粉色毛毯包裹着瘦小的身体,头戴白色婴儿帽,皮肤白皙,紧抿的嘴唇轮廓清晰,没有哭泣,没有吵闹,静静地睡在地下通道的台阶上。
这是一名出生不久的女婴。昨天上午9时许,湘雅医院前的芙蓉北路地下通道,路过市民在楼梯口发现了仍在睡梦中的她。环卫工吴大姐拨打了报警电话,又与其他人围在一旁照看女婴。市民林女士是个准妈妈,她给本报热线96360打来电话,希望借助本报帮帮这个可怜的婴孩。
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这名婴儿被放置在地下通道东侧出口楼梯拐角的第一级台阶上,晒不到太阳,通风也好。有热心市民正把钱塞进婴儿的包被中,也有人拿来奶瓶给婴儿喂水。“是一名女孩。”围在一旁照看的郭大姐说,婴儿手上还有留置针,大家都不敢乱动,等待救护人员的到来。“(婴儿)身边也没有看到姓名纸条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东西,只有一套衣服和一块尿不湿。”路人一阵唏嘘。
郭大姐说,自己可能曾与女婴的亲人擦肩而过,“上午9点左右,我从地下通道楼梯往上走,跟一名30岁左右、怀抱婴儿的平头矮个男子擦身而过,不一会,就听到有人在喊‘毛毛(方言,婴儿)被丢了’,返身回到楼梯口时,我只看到那名男子的背影。”
上午10点30分,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对婴儿做了简单检查。女婴的左脚出现了微微的翘动,随后在大家的簇拥下被抱上了救护车。急救中心杨 医生介绍,初步检查小儿生命体征正常,不哭不闹,“可能是睡着了。”他表示,这类婴儿要送往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进行收治,“年纪太小看不出多大,但肯定 是新生儿。”记者吴和健
[旁观者说]不管有多难,生出来就一定要负责
林女士有孕在身,已到预产期,但她一直留在现场,等120急救医生赶到后才离去。
记者:你当时看到是什么心情?
林女士:心疼!那么小,那么小就……我马上就到预产期了,也是个快要做妈妈的人,看到她那么小躺在地上,感到非常心疼。就算是她有病家里没钱治,父母也不应该这样,不管有多难,生出来了,就一定要负责。
记者:在现场看到女婴后,大家都是怎么做的?
林女士:我们不敢乱动,怕出问题,就围成一个圈把她给护起来,大家都在打电话。我打了你们报社电话,也打了电视台电话,守在这里希望你们快点过来,希望能借助你们让更多的人知道。也有人塞钱给婴儿,都是希望能帮帮她。
记者:你觉得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林女士:我觉得最好是有人能收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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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提醒,《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管制。也就是说,父母故意丢弃婴儿,情节恶劣的最高可获刑5年。如果是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 的生存权,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