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思 长沙报道 林莉(化名)在金满地商业街开了家服装店,前日上午她按往常的路线坐车赶往店面,经五一大道时,遭遇大堵车,刚到店面就被告知“迟到了,要罚钱”,还收到了张违约通知单,林莉傻眼了:“我只迟到两分钟,还是有原因的,这个制度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商家:因堵车开门迟了,要被罚钱
林莉说,这不是她第一次被罚钱了,在金满地开店,“什么事情都担心会被罚钱。”林莉说,金满地有严格的开关门制度,早上10点05分开门,晚上9点半关门,如果早上迟到了,即使只一分钟,如果被保安发现,就会被开罚单。还不能让别人代开门,一旦发现也要扣钱。
对于因堵车迟到被扣钱,林莉觉得非常委屈,“平常那里都不会堵的。”林莉说,本以为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子,自己在时间上会自由很多,没想到感觉正好相反。“感觉是每天定期上下班,没有一天假期。”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满地,在林莉的店里看到了那张违约通知单,通知上写着“7月9日10点05分,未按时开门”,根据通知,林莉须3日内去总服务台缴纳20元的违约金。
除了林莉,还有许多经营户对罚款也表示非常不理解,“太苛刻了,什么事都要扣钱。”
李小姐也在金满地开了家店,她说,自己曾有一天早上要进货,为了不扣钱,便让别人代开门,被保安发现后还是扣了她的钱。“到了年底,这种违约记录累计达到五次的,还要罚一千块。”李小姐认为这种制度也太不近人情了。有时候为了不让自己留下记录,只能买烟去讨好保安。“违约单都是保安开,有时候见保安要开罚单了,就只能去说好话,说好话都要看保安的心情,有时候烟能解决,有时候就说不定了。”
物业:这不是罚款是违约金
记者随后找到了金满地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黄朝晖,黄经理称对于迟到或早退行为进行处罚,都是经营户入驻时就已经签了合同的,这些条款也是为了规范管理。“不是罚款,而是违约金。”
违约单都是由保安发现了违约情况后开具的,然后由保安交送到客服部进行登记。同时,黄经理表示,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不通人情的。经营户被扣钱,如有特殊原因的,可在收到违约单后,到客服部来申诉。3天内经客服部调查核实的,物业会取消扣罚。
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有保安会趁机“揩油”,从中捞取好处,黄经理表示,确实有过以此要挟经营户的保安,经营户如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物业公司投诉,如果经调查属实,该保安就会被开除。“我们已经开除过好几个保安,都是因为这种事情。”
“去年一共有12个商铺违约达到五次或以上的。”黄经理说按照合同,经营户如果有五次及以上的违约记录,公司是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物业公司给违约的经营户发通知说明了情况,12个商铺都表示会改正,希望还能继续租赁下去,物业公司都给予了机会,没有终止合同。
[律师说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称,如果在合同中有关于迟到早退等内容的条款,双方又签字确认的,那么合同就是合法的。经营户出现了迟到早退等违约的情况,那么物业方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合法行为。
如果经营户认为合同条款过于苛刻,有失公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