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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未尽法律援助义务年度考核“不称职”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6月22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省司法厅昨日通报,该厅近日下文要求,对于未完成指派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年度考核时一律不得评定为“称职”。同时,今年法律援助刑事案件,90%以上须由执业律师代理。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加强法律援助的力度。比如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建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组织律师积极开展志愿活动等,要求执业律师设立站点、上街摆点、接听电话、网上咨询,参与法律援助的咨询。

  据了解,法律援助机构以前只向律师事务所指派援助任务,现在则直接指派到律师本人。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按相关规定,未完成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义务的,一律不得评定为“称职”。

  记者彭滔 通讯员刘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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