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谢程鹍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研法规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学民同志的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王忠平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防腐败室(监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职务;
唐彬华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举报中心)主任,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三室(案件管理室)主任职务:
尹宝江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二室主任职务:
罗强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职务;
李立强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三室(案件管理室)主任,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雁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举报中心)主任职务;
龙柏武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翠云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陈剑清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主任(高配副处级)职务;
李玲华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高配副处级);
免去谭群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免去兰金元同志的中共郴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汉兵同志的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邝丽敏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党校(郴州行政学院、郴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法学和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邱建湘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知翠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范皆养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李勇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曹宣发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李伟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邹云开同志的桂阳监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黄高太同志的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和平同志的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李春田同志的郴州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刘志军同志任郴州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免去农英志同志的郴州市规划局党组成员职务:
宋华同志任湖南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委书记(兼):
免去陈兴光同志的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王转发同志的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圣京同志的郴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曹万里同志的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胜日同志的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田庆国同志的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秦小力同志的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招商合作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朱邵宁同志的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尹自昌同志的郴州市物价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唐峰同志的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全天生同志的郴州市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盘王生同志的郴州市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郴州市农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曾广远同志的郴州宾馆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胥秋烛同志的郴州市卫生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祖明同志的郴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周兴中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毛雪成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段邦朱、陈振中同志为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
黄泽红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党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贺国平同志的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党校校长职务;
免去徐仲潮同志的湖南天鹅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书记职务;
李南日、龚福光同志为桂阳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
颜复美同志为政协桂阳县委员会正处级干部;
张社军同志任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晓文同志的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职务;
胡笙孝同志为中共桂阳县委副处级干部;
刘小明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李臻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唐开元同志的中共永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杨祥忠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尹长生同志的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袁新天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挂职锻炼);
侯群力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许焕贤同志的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郴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