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6月18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孙汉秋 谢敏)常某今年55岁,10年前他认识了在株洲市响石广场旁打工的张某。两位同是离异的中年人,没多久就坠入了爱河。他们同居了10年,但没扯结婚证。最近两人经常争吵,感情出现了“裂缝”,闹出了房产纠纷。
6月17日下午,记者在株洲市芦淞区公园路边的一家具家电旧货市场遇到了正在争吵中的常某和张某。这个家具家电旧货市场是常张二人共同工作的单位。
“你的那点事难道我还不知道,还有脸说。我出钱买的房子还要我走。”常某光着膀子吵了起来。他说房子是2010年,二人在株洲市石峰区买的职工家属楼(株洲市塑料厂的)。这个房子是二手的,所以当时买时才7万块钱,加上家具共10万。
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上。常某称,他做了二十多年的酒店厨师,后来转行才做起了家具市场运货员。“当时买房子的5万,都是我出的,剩下的2万都是我每月固定交给张付清的”。
但是问题的症结就在,2010年张某拿着钱去付完款后,房产证上写上了张某的名字。“当时因为感情很好,根本没计较这些,哪里知道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常某向记者透露。
“他在撒谎,这个买房子的钱根本就是我自己给的,我找亲戚朋友凑的”,张某否认了常某的说法。
“我现在就想上法庭,我有每月给她钱的证据,每月给她的钱,她都会记在本子上,这个就是我的证据”,常某称,每个月他都会给张某几百到几千块钱不等。
当记者要求查看这个账本时,常某果断地拒绝了,他很警惕地说“除了到法庭上,我不会把这个账本给任何人看”。
“10年的感情,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实在解决不了就上法庭。”常某猛灌一口啤酒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