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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社保基金管理出新规 欠费将加收滞纳金

来源:红网-三湘都市报2012年5月26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5月25日讯  今天起至6月底,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清缴专项行动铺开。长沙市社保局提醒各用人单位,对2011年6月30日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参保的用人单位应确认欠费及滞纳金数额,并主动及时清缴。对2011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社会保险费欠费及依法产生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应自行清缴。拒不清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依法申请强制征收。■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伍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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