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28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现年30岁的无业人员黄某因没钱乘车回家,便持电击棒欲抢劫一出租车司机,因司机奋力反抗,后被民警所救,黄某抢劫未能得逞。2012年4月26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黄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4月12日晚上,家住湖南汨罗市的黄某来到离家数百里之外的株洲市玩耍后身无分文,既没钱吃饭,也没钱乘车回家。如此窘境,黄某心生邪念决定抢劫,想抢些回家的路费。
4月13日早上7时许,黄某随身携带一根电击棒来到株洲市芦凇区妇幼保健医院前,准备抢出租车司机的钱凑路费。过了一会儿,邹某驾驶一辆出租车经过此处,黄某便假装要乘邹某所驾驶的出租车去位置偏远的株洲火车西站,将该车拦下。当黄某乘坐该车来到株洲市天元区南塘社区庙湾组路段某偏僻处时,黄某遂拿出电击棒对着邹某的腰部,一边说“不许动,交出钱来”,一边用手按击电击棒发出电火花威胁邹某。邹某强忍着剧痛继续驾车加速前行,不久恰遇巡逻民警,邹某便向民警大声呼救,民警随即将黄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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