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通讯员 翟宇佳)3月8日上午,湖南省安乡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安乡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阳在会上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程灵敏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并向大会介绍了程灵敏、李长春同志的简历。两名拟任人员在会上作了任职前发言,与会人员对拟任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由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志宏主持。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批准免去万勇、汤平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全票通过任命程灵敏、李长春同志为安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并提出四点希望:希望两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做到为民执政,时刻牢记人民 群众,为人民服务;依法执政,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勤奋执政,在今后的工作时刻保持谦逊的态度;清廉执政,不忘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 职责,为建设“工业安乡、生态安乡、和谐安乡”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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