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艳 通讯员 彭维)岳阳县城关镇的邓先生为女儿购买了一瓶饮料,不料饮用时,饮料却突然炸开,致使女儿的左手挠尺骨骨折,影响了其正常生活。
近日,邓先生为女儿购买了一瓶长沙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料,不料,饮料瓶在饮用时突然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力将女儿的左手臂炸伤。医院鉴定,邓先生的女儿左手挠尺骨骨折,数月内不得使用左手。邓先生伤心之余向代理商和厂家“讨要说法”,但代理商和厂家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万般无奈之下,邓先生向岳阳县工商局申诉。
接到报案后,执法人员迅速组织三方进行调解。由于邓先生在饮料瓶爆炸后忙于送女儿就医,没能及时保存证据,再加上赔偿金额大,调解工作比较艰难,执法人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多次上门调解,先后3次组织三方集体协商。不久后,长沙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与消费者邓先生最终达成协议:由长沙娃哈 哈饮料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邓先生女儿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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