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拒绝民警调解 南县厂窖俩女子大闹派出所

  红网益阳站9月21日讯 9月18日,南县公安局厂窖派出所果断处置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抓获违法人员聂某英(女,44岁,厂窖镇人),李某梅(女,65岁,厂窖镇人)。

  9月17日10时许,南县公安局厂窖民警接到王某枚报警称其在家被人打了。经民警了解,王某枚于2016年被王某林撞伤,之后经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林赔偿王某枚5万多医院费用。9月17日10时许,王某林岳母李某梅、岳父聂某先来到王某枚家,与王某枚发生纠纷。17日16时许,厂窖派出所依法将李某梅、聂某先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李某梅到达派出所后,民警还未对其进行询问,其就躺在办公室地上,哭天喊地,其女儿聂某英在一旁怂恿其母,并要其妹夫王某林外出购买一瓶敌敌畏农药,要将敌敌畏给予其母服用,并扬言要其母死在厂窖派出所,后被民警将其手中农药夺取。

  随后,聂某英、李某梅不听劝阻,多次在派出所门口辱骂民警,严重扰乱了派出所正常的工作秩序。

  接到厂窖派出所的情况汇报后,南县公安局立即指派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到厂窖派出所依法调查处理。在反复劝阻,警告无效后,于当晚20时许,公安机关依法将聂某英、李某梅依唤到南县公安局并开展调查。

  经审讯,聂某英、李某梅对其辱骂民警,严重扰乱了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真诚悔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人员聂某英因严重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违法人员李某梅因严重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警告处罚。

  (红网益阳站记者 单仕平 通讯员 谢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