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杨洁规

  本报6月15日讯 “贷款2万元参加培训,钱都没过自己手,我怀疑遭遇了‘培训贷’。”株洲某大学毕业生小伍(化名),今年5月通过网络应聘到一份工作,培训一月后离职,被告知有一笔2万元贷款要还。虽然几经波折,贷款被取消了,但小伍还是想把自己的遭遇讲出来,让更多的大学生引以为戒。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培训费。

  学生:

  培训一月欠贷2万元

  今年4月初,毕业在即、急于找工作的小伍在网上投了很多简历,但都石沉大海。终于,4月底,小伍接到株洲文豆网络科技公司的面试电话,让其去面试。

  小伍应聘的岗位是设计工作,早早赶到面试地点的小伍,发现来面试的并不止他一个人,“没有做任何测试,简单问了下,就说我的专业不符,如果想留下,可参加一个4个月的培训班。”

  “他们承诺得非常好,培训出来后可以拿到4500元以上的工资,薪金高,行业发展空间大,还说这个费用后期会补给我们。”听完后,小伍决定留下来,工作人员拿过小伍的手机操作了一番,并为其拍了张寸照。

  培训了一个月后,小伍发现课上讲的东西都是一些很虚的理论,很多东西从书本上就可以学得到。

  考虑一番后,小伍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才知道自己在“宜信”公司贷款了2万元。此时,小伍恍然大悟,他们正是使用自己的手机办理的贷款。“我没有贷过款,想着贷款应该要本人签字的。”

  小伍发现,和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十余人,随后,他们组建了一个维权群,一起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经多方协调,小伍等人与宜信公司解除了协议,并支付了一笔违约金。

  公司:

  自愿签订协议没有蒙骗

  “签订协议都是他自愿的,又没有坑蒙拐骗。”株洲文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柏先生说,如果求职者达到用人标准,公司可直接推介给合作企业或安排求职者在本公司。如果达不到用人标准,则需要经过该公司的培训,而培训自然需要费用。

  柏先生说,该公司与“宜信”公司是合作单位,求职者已在协议上签字确认,第三方也有电话回访记录。“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最大受害者是公司,考虑到是学生,我们才同意解除的。”

  “公司是否具备技能培训资质?”对此,柏先生说,公司手续齐全,但因负责人不在株洲,暂时无法提供。

  律师:

  用人单位不能收培训费

  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邓子青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邓子青认为,法律仅授权用人单位可以针对培训后服务期设置违约金,“没有授权用人单位收取培训费,该单位行为存在违规。”

  背景

  长沙一大学生也遭遇“培训贷”

  记者搜索发现,“培训贷”在全国各地蔚然成风,公司往往通过让学生贷款的方式收到学费,而留给求职者的,则是长达一到两年的分期还款。

  据媒体报道,去年5月,长沙某学校的大学生刘同学找工作还未入职,遭遇“先培训”,欠贷2万多元。

  今年5月以来,广州、合肥、长春等地先后有媒体报道,大学生求职遭遇“培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