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下发湘政人〔2017〕9号文件,任免一批干部。

  胡向东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王学力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夏智伦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曹承明同志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柏桓同志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

  周赛保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方国华同志任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庄大力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职务;

  何伟文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王焕军同志任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星辉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易小林同志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王跃生同志任省水利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

  桂小杰同志任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周国生同志任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勇同志任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陈卫红同志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黄日祥同志任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李丁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章宇同志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红旗同志任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罗国辉同志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伍登国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副会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曹立军同志任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春生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黎明同志任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建华同志的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段国华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胡旭晟同志的省监察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尹学朗同志的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张海良同志的湘潭大学副校级督导员职务;

  免去文春方同志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