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 路遇交警整治,岳阳人刘某不但不配合,还把装有子弹的气枪上膛,夺路而逃。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通报了该事件。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机动车辆逾期未年检将面临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5月3日下午4点,岳阳市交警支队汨罗弼时三中队交警通过查缉布控系统的指挥平台,发现一辆牌照为湘F3WY5*的未年检车辆正在移动,交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截,竟发现该车副驾驶上有把枪。

  交警上前准备收缴该气枪,但持枪人刘某不但不配合,还与交警发生争抢。由于车内狭窄,而气枪超过一米,两人僵持一分钟后,刘某竟将子弹上了膛。

  “我往后退了一下,他拿着枪开门就往后跑。”交警杨路说,他随即追了上去。刘某躲进了附近一户人家里,还把枪藏了起来,交警多次询问,刘某拒绝交代枪在哪。很快,交警在其中一扇门后找到了枪,枪经过改装,加了狙击镜、消声器,枪里还有一发子弹。

  ■记者虢灿实习生沈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