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一个姓相同,中年女子A(化名)自称是株洲市某领导的姑姑,有关系有资源能帮开发商拿地;有开发商信以为真,为了搞房地产开发,拿出一百万元给她疏通人际关系,结果受骗。

  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A诈骗一案,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中年女子冒充市领导姑姑

  2013年7月,女子A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石某某。在日常交往和老乡聚会时,A常向他人明示或暗示其与株洲市某领导有亲戚关系,自称是该领导的姑姑。

  曾有一些开发商对中年女子A(化名)表示怀疑,直接问她和株洲市某领导是什么关系时,女子笑了笑,回答说:“有点关系吧。”

  为了消除石某某等开发商的质疑,A还出示了身份证以及与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通讯录等。

  2013年9月,A帮助石某某顺利办理渣土运输证后,石某某对A更加信任了。据石某某的朋友宾某某回忆,2013年7月、8月份,宾某某帮助石某某想成立渣土公司办渣土证,找A帮忙时,曾分三次给了A现金9万元以及一些烟酒,最后渣土证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