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公安局副局长骗财骗色被抓获
本报衡阳讯 曾三次入狱的谢某某,出狱后旧习不改,重操旧业,冒充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骗财骗色。8月3日,记者从衡阳市蒸湘区法院获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2年。
谢某某,现年54岁,1999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7年刑满释放。2009年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年12月1日刑满释放。2011年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2年刑满释放。出狱后,谢某某重蹈覆辙。2013年8月,谢某某在衡阳市珠晖区一家百货店购买了警用短袖衬衣和警用执勤服各1件。他穿着买来的警察制服拍照,再制作“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谢自理”的假警官证,又录制了一段冒充谢自理讲话的录音。待所有伪装齐备后,他开始上演招摇撞骗的伎俩。
同年8月底,谢某某在衡阳市某宾馆洗脚时,认识了该店女技师朱某某,他谎称自己是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谢自理,朱某某轻信了谎话,很快与其谈起了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取得朱某某的信任后,谢某某以帮朱某某的儿子找工作和家里搞装修为由,骗走了朱某某4千元。此后至2014年2月,谢某某又故伎重施,分别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离婚需疏通关系为诱饵,对周某某和钟某某两名女性骗财骗色。谢某某接近女性詹某过程中,以解决养老保险为由欲骗取钱财,后被詹某识破并报案。经过侦查,谢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通讯员周连武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