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强奸邻居家智障女子的犯罪嫌疑人符某被九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11日下午两点,九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家住雨湖区响水乡的22岁智障女子王某在家被人强奸。由于王某无法向办案民警讲述案发经过、嫌疑人基本特征等相关信息,案发现场也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警方分析研判后认为,受害人住处较为偏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确定侦破方向后,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在受害人所在村组展开大规模的摸排走访,重点摸排有作案时间、有流氓习性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经过一整天的摸排和调查,受害人的邻居符某被纳入警方视线。但是外围调查的结果表明,48岁的符某平时“老实、本分”,没有违法犯罪前科。民警只得回到发案现场再次开展摸排,最终从一个村民口中得知,案发当时符某曾出现在受害人家附近,且情绪异常。民警立即赶赴符家,但符某已经外出,民警对符某的妻子进行了细致的法制教育,希望她明辨是非,配合警方开展工作。
12日晚,符某在其妻子的劝导下,来到九华分局投案自首。符某交代,3月11日上午10点,他到邻居家串门,见王某独自一人在洗衣服,顿生邪念,强行将王某拖至卧室实施强奸。(湘潭日报 记者 陈钢 通讯员 张永祥)